正文 第9章 商品的分類與編碼(3)(2 / 2)

EAN-13條碼的前2位數字或前3位數字為國別代碼(也稱前綴碼),用於標識商品來源的國家或地區,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分配管理,各成員國(地區)獲得的國別代碼;國別代碼後麵的5位數字或4位數字為製造廠商代碼,用於標識生產企業或批發公司,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在各國(地區)的分支機構分配管理;製造廠商代碼後麵的5位數字為商品代碼,用於標識商品的特征或屬性,由製造廠商依據EAN的規則自行編製;最後1位數字為校驗碼,用於校驗代碼輸入的正確性,根據一定的運算規則由以上三部分數字計算得出。EAN條碼與UPC條形碼是兼容的,當UPC條形碼進入EAN條碼係統時,隻要在前麵補一個“0”就可以了。

EAN-8條碼的國別代碼與EAN-13條碼相同,商品項目代碼由4位或5位數字構成,是按一定規則由EAN-13條碼中的廠商代碼和商品標識代碼(10位或9位數字)經刪“0”得出。統一由EAN在各國(地區)的分支機構分配;校驗碼的計算方法與EAN-13條碼相同,但需要在代碼前麵添5個“0”。

三、商品目錄

(一)編製商品目錄和商品分類體係的原則

目前,主要根據科學的需要(如教學與研究)和實踐的需要(如商品生產、流通、銷售、貿易統計、海關關稅、運輸、商品信息交流等)來建立商品分類體係和編製商品目錄,並按照提出的不同目的來確定商品分類與細目的劃分原則。建立商品分類體係和編製商品目錄一般應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科學性

商品命名必須統一、科學和準確;必須有嚴密的歸類原則;分類層級的劃分要恰當、合理。

2.係統性

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中的任何分類段都應連貫使用所規定的歸類原則,以商品的基本屬性作為分類標誌分門別類,按順序排列,把相同的集合在一起,把不同的區別開,形成一個包括若幹個子係統的大係統,並用數字代碼表示它們的內在有機聯係。

3.唯一性

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中每一個層級隻能采用一個分類標誌,不能同時采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類標誌。

4.柔性和完整性

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要有足夠的容量,保證能囊括所要分類的商品集合總體範圍內的全部商品,並為將來補充新商品留有餘地,以避免打亂已采用的分類結構;同時,還要考慮低層級子係統延拓和細化的可能性。

5.簡明性

分類結構要緊密,眉目清晰,一目了然,編碼方法及代碼形式要簡單明了,既便於手工操作,又便於用計算機處理。

6.實用性和多用性

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要實用,並有較廣泛的適用性。

7.協調性

新編製的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要盡可能與國內外原有的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保持一定的連續性,使相關的商品分類體係和商品目錄之間相互銜接和協調,以利於推廣應用,並能進行商品信息和經濟信息資料的查詢、對比和交流。

(二)商品目錄

1.商品目錄的概念

商品目錄是指國家或部門所經營管理商品的總明細表。在編製商品目錄時,首先要將商品依據一定的標誌進行目錄分類,所以商品目錄又叫商品分類目錄。編製商品目錄屬於商品分類工作。

2.商品目錄與商品分類的關係

商品目錄是商品分類的具體表現,商品分類是編製商品目錄的前提。沒有商品分類,商品目錄就無法編製。隻有根據商品科學分類編製的商品目錄,才能使各類商品眉目清楚,才有利於商品經營管理的科學化、現代化和製度化。

3.商品目錄的種類

由於編製商品目錄的目的、業務內容不同,商品目錄的種類有很多。根據商品目錄編製單位及執行範圍的不同,歸納起來可分為國家商品目錄、部門商品目錄、企業商品目錄三大類。

(1)國家商品目錄。國家商品目錄是指由國家指定專門機構編製,在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計劃、統計、財務、稅收、物價、核算等工作中必須一致遵守的全國統一商品目錄。如國家標準GB7635—87《全國工農業產品(商品、物資)分類與代碼》,即屬於國家商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