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商品采購與銷售(5)(1 / 3)

(2)企業通過銷售員走訪用戶,送貨上門。采取這種形式,不是等待消費者到店鋪購買,而是銷售人員一邊逐戶訪問,一邊推銷本企業的產品。采取這種形式,生產者可以在某一區域設立辦事處、營業所等形式。這種形式一般適用價格昂貴,且便於攜帶的產品,或者現有的批發商和零售商不能設立銷售渠道的產品。

(3)通信銷售。這是生產者直接通過電視廣告、報紙廣告、電話推銷的形式進行促銷活動,而後根據消費者的來信來電,接受直接訂貨的一種銷售形式。因為消費者在沒有看到實物的情況下進行訂貨,除知名度高的企業外,再就是適用於反複需求的非耐久性商品。

2.產業用品銷售渠道

產業用品銷售渠道也稱生產資料商品銷售渠道,因為它不包含零售商,所以主要有兩大類型:

第一種類型:生產者—批發商—用戶

這是指生產者通過批發商把商品賣給產業消費者的一種銷售渠道。其具體做法及優點大致與生活用品的這種渠道相同。

第二種類型:生產者—用戶

這是以生產者的推銷員走訪用戶為主要形式進行銷售的一種銷售類型。其優缺點也大致與生活用品的這種渠道相同。

(三)銷售方式

不同類型的企業,不同的商品,不同的銷售對象,需要采取不同的銷售方式。采取靈活多樣的銷售方式,可以增強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應變能力和競爭能力,不斷擴大銷售。

1.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來劃分

(1)經銷方式。經銷方式是指生產廠家將產品成批量地銷售給流通企業,流通企業取得商品的所有權,再將商品進行轉賣的商品銷售形式。

(2)自銷方式。自銷方式是指生產廠家自己組建銷售隊伍,自己構建銷售網絡體係,直接銷售本企業產品的銷售形式。

選擇自銷方式銷售產品需要一定的條件,對產品也有一些具體的要求。對產品的要求主要是:自銷的產品一般為價高體大的重型產品,專用產品,對售前售後服務要求高的產品,新上市的產品;市場範圍小或市場範圍相對集中的產品;購買次數少而購買量大的商品。從企業自身來說,應具備以下幾個方麵的條件:已形成自身體係的銷售網絡,配備相應的設備及業務人員;企業的規模大、實力強;能運用現代化的信息傳媒銷售產品。

(3)代銷方式。代銷方式是指中間商接受廠商的委托,以中間商的名義銷售產品,盈虧由廠商自行負責,中間商隻根據售出的產品數量獲取傭金的銷售方式。

(4)代理製。代理製是指廠商委托授予獨立的代理商有銷售代理權的銷售方式。代理商在銷售代理權限內代理委托人收集訂單、銷售商品及辦理其他與銷售有關的事務,如廣告、售後服務、倉儲等。代理商在銷售完成後領取一定的傭金。

銷售代理按代理商是否擁有獨家代理,分為獨家銷售代理和多家銷售代理;按銷售商的層次不同,分為總代理和分代理。

(5)租賃銷售。租賃是指出租人依照租賃契約的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把租賃物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付給一定租賃費的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經濟行為。現代租賃主要有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指承租人選定機器設備後,由出租人購置後再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的一種融物與融資的經濟活動。它是租賃中影響最大、應用最廣、成交額最多的一種形式。經營性租賃是指出租方既為承租方提供融資便利又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同時還承擔設備過時風險的中短期與融資相結合的經濟行為。

2.按商品銷售方法的不同來劃分

(1)門市銷售。門市銷售是商品流通企業通過固定的營業場銷售商品的方式。這種方式易於組織和管理,顧客集中,便於挑選商品,銷售效率較高。

(2)會議銷售。會議銷售是工商企業銷售商品的一種主要形式。它由一家或幾家公司主辦,一般是在商品銷售旺季之前召開。具體可采用供貨會、訂貨會、洽談會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