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完善訴訟保障機製。美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法》、《聯邦民事訴訟法》以及《私人證券訴訟修改法》、《證券訴訟統一標準法》等賦予了投資者集團訴訟和股東代表訴訟兩項重要的訴訟權利。集團訴訟一般由專業的律師實行風險代理,律師牽頭召集並負責整個訴訟過程,甚至代墊案件受理費。如果勝訴,律師將從獲得賠償的金額中獲得一定的代理費用;如果敗訴,則可能會因代理協議中的免交代理費條款而免除所有費用。集團訴訟使得美國證券市場上活躍著一大批專門代理投資者進行訴訟的律師。這些“原告律師”每天關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和股票的市場表現,一旦發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疑點或股價出現異常波動,就會以專業方式展開調查,如果發現上市公司或其他機構、個人有違法的情況,就組織集團訴訟。例如,“安然事件”發生後,有十幾家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邀請所有在特定時段內購入過安然股票的個人和實體與他們聯係,進行集團訴訟。律師等專業人士的積極參與,使得處於弱勢地位的中小投資者利益保障更加有力,也使得民事賠償機製發揮出很強的威懾作用,成為對美國證券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的強大力量。
7.3.2建立專業機構的市場懲戒機製
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專業機構也是證券市場中強大的社會監督力量,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經濟警察”。如果專業機構缺乏應有的謹慎性和職業道德,甚至公然違法違規,將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特別是對利益受到損害的投資者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於賠償責任的承擔,使得一些專業機構及專業人員為此傾家蕩產。因此,專業機構必須依法或者根據合同對上市公司進行監察,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承擔相應的保證職責,以確保提供給投資者的建議都是誠實的,而沒有濫用投資者的信任。所以,這些專業機構為了維護自己至關重要的聲譽,必須客觀、審慎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在為上市公司提供專業服務時,必須勤勉盡責,以合理的技能為公司服務,如會計師必須向公司及其廣大股東提供完整、真實的會計賬目,律師必須向公司及廣大股東出具真實準確的法律意見。據統計,美國在1980年後,注冊會計師常卷入法律訴訟中,訴訟費用和保險金已成為會計師事務所第二大支出。為解決法律訴訟,美國會計職業界花費了9%~12%的審計和會計服務收入。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專業機構違法違規,將使整個行業麵臨嚴重的信任危機,並動搖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基礎。責任的增大、違法成本的增加,都迫使專業機構必須提高執業質量,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這種外在的監督,構成了對證券市場強有力的約束。
隻要證券市場上的政府、自律組織、投資者、上市公司、新聞媒體、律師等發揮各自的作用,組成嚴密的監管網絡和體係,即使證券市場出現了不規範的問題,或監管體係中的某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其他監督角色也總會起作用,從而形成有效的糾錯機製,並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循環往複中,提升監管者的監管能力和水平,增強社會各方的責任意識,促進證券市場不斷發展。
7.3.3嚴格執法
中國的股市結合了歐美監管所長,從立法與行政規章來看,監管力度不可謂不大。但監管不起作用的關鍵是,缺乏嚴謹與認真的執法。以國資大股東占款為例,2003年9月,國資委和證監會就聯合下發了“56號文”,其中規定,國有股東違反通知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撤銷職務;給上市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84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第108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同時也賦予了當事人對債務清償方式的選擇權。可見,債務人償還債權人債務是法定責任,是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債權人可自行選定清償方式,但不能侵害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應盡快在法律上明確以下原則:①控股股東須依法償還上市公司債務。②控股股東對侵占行為須支付罰金。③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和有關責任人須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④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有關責任人須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隻有明確和加大對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處罰特別是刑事處罰,才能從源頭上遏製這一屢禁不止的違法行為。⑤保護中小股東權益。控股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嚴重損害了同股同權原則,是對中小股東權益的剝奪。因此,法律上應對中小股東保護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