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私營公司財務與會計管理製度(1 / 1)

(13)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14)曆年經營業績。

6.內地投資項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1)給政府經濟協作辦公室的申請報告;

(2)企業去內地興辦工商企業的章程;

(3)合資、合作的經營合同或合資意向書;

(4)企業成立或變更時的政府批文;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6)派出負責人的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

(7)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

(8)當年或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表複印件;

(9)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10)企業已經在內地投資的經營效益情況;

(11)政府主管部門批文;

(12)工商局批文;

(13)外出興辦企業當地政府的批文;

(14)外出興辦企業當地工商局批文;

(15)外出興辦企業工農業執照複印件;

(16)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17)曆年經營業績。

7.境外投資項目檔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1)給外彙管理局及經發局的申請報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4)投資方的政府批文、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投資方資信證明、創彙證明、資產負債表及曆年經營業績;

(6)海外公司在投資國的注冊登記證明;

(7)項目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8.項目檔案的收集和保管

(1)投資發展部設建檔員負責項目檔案的收集整理,總公司各下屬公司應認真配合其工作,主動、及時地將項目檔案整理上交投資發展部,投資發展部建檔後將檔案原件移交總經理辦公室,並保留二套完整複印件;

(2)各項目負責人將項目文件交給建檔員時,建檔員應及時登記文件交付日期、名稱、原件或複件、交付人,並由文件交付人簽字認可;

(3)文件登記後由投資發展部經理或執委會主任簽字,按性質進行編號、歸檔;

(4)項目檔案保管期(原件和複印件)一般為永久保存。

9.項目檔案的查閱

(1)總公司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或借用項目檔案時,在投資發展部辦理的應查閱或借用手續;

(2)集團內各單位因公需要查閱項目檔案時,須出具本單位領導的批準證明。經執委會主任或投資發展部經理同意後,方能由建檔員接待查閱;

(3)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項目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委會主任同意後,方能由建檔員接待查閱,並由建檔員詳細登記查閱項目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4)項目檔案一般不得帶出檔案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或複製時,必須經執委主任批準,由建檔員詳細登記,借用人簽名後才可外借,並限期歸還;

(5)查閱人違反借閱規定時,建檔員有權對其提出批評以至停止其借閱。

10.所有資料均應放人有鎖的櫃子裏,鑰匙由建檔員專人保管,建檔員因工作失職,使文件丟失或損毀,應追究其責任。

11.由於建檔員的變動或機構的改變等,項目檔案需要移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