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密切聯係群眾
從維護社會安全秩序的成功經驗可以充分說明,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智慧是無窮的,這是建立和完善社會安全體係的基本前提。同理,在物業安防工作中,若能充分地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就可以為轄區的安全防範增加無數雙眼睛,並由此建立安全防範整體覆蓋網絡,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防範的死角,堵塞安全防範的漏洞。如在物業安防管理過程中,有不少違法違規行為是轄區群眾自發舉報而得以製止和糾正的;也有不少刑事案件,是通過群眾提供的線索和信息而得以迅速偵破的。故物業安防工作應努力做到:一是建立和諧互惠關係。物業安防與轄區群眾的關係,不應僅是單純的雇傭關係,而應該是類似於人民解放軍與人民群眾的魚水親情關係,故物業安防人員在履行自身職責過程中,還應注重關心和愛護轄區群眾,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盡其所能地幫助群眾排憂解難,以保證轄區群眾感情上的認同,並由此轉化成為行動上的支持和配合。二是建立良好溝通渠道。物業安防職能部門應及時與轄區群眾交流和通報轄區安全防範的各類信息和情況,在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擬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或采取有針對性的防範行動,以提高安防管理的側重性和有效性。三是建立靈敏的反應機製。對轄區群眾反映的情況,應及時、迅速、有效地做出反應,認真加以防範,避免出現思想麻痹、反應遲鈍、工作粗心、玩忽職守等現象,以致影響安防管理的整體形象,喪失轄區群眾的認同感、信任感和安全感。公安機關在進行刑事偵查過程中,有著一套聯係群眾,走群眾路線,開展偵破工作的好經驗和好方法,值得在物業安防管理中予以借鑒、學習和推廣。
四、誠信原則
誠實與守信是中國古老的倫理道德規範,是人們在交往實踐中總結提煉出的做人與處世的基本原則。誠實就是坦誠真實,主要體現了個人內在的品德與品行;守信就是遵守諾言,主要體現了個人在人際交往過程中,為人處事的基本準則。誠實是守信的心理品行基礎,守信則是誠實品行必然導致的行為,也是評判誠實與否的依據和標準。在物業安防管理與服務中,誠實與守信都是安防各項工作展開和實施的重要道德保障,也是每一個安防從業人員必須具有的個人素質之一。它的具有必須通過安防從業人員思想上的自覺認同、行為上的自覺約束,並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逐步地形成和完善。而要實現這一目標,應把握如下要點:
1.信守合同
物業安防管理與服務是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關於物業委托區域內安防工作責任和義務的具體條款實施和展開的。凡是在合同契約中明確約定的內容和要求,每一個安防從業人員都必須清楚地領會和牢記,並在具體工作中身體力行地認真貫徹和落實,不能有絲毫的疏漏和馬虎,一旦出現工作失誤,違反了合同契約的事先約定,安防從業人員和物業管理企業必須為此主動地承擔責任,誠懇地做出自我批評和賠償當事人相應的經濟損失,切不可有錯不糾、有錯不改或是尋找借口、推諉扯皮,置合同契約的嚴肅性於不顧,置企業信譽、形象於不顧。這樣,極容易失去轄區公眾的認可和信任,在潛移默化的積累中孕育和滋生企業的生存危機。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就曾出現物業安防人員未盡合同契約規定的責任義務,安防管理與服務十分的不盡如人意,從而被物業委托人拒絕續簽合同契約,使物業企業失去了一份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市場份額的案例。對此,應引起物業管理企業和每一位安防人員足夠的重視。
這裏要著重指出的是,在物業安防管理實踐中,有不少物業管理企業在與物業委托人簽訂物業委托合同時,在安防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標準上,存在著不規範、不嚴謹的疏漏或遺忘現象,致使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引發了許多糾紛和衝突。如在物業安防車輛管理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停車費是僅為停車場地的使用費還是包含了車輛的保管費之爭,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撇開諸多客觀因素不談,這類糾紛衝突都與在委托合同契約中,未做明確的事先約定有著直接的因果聯係。
2.恪守承諾
恪盡職守,確保物業管轄區一方平安,是物業安防職能所係,也是對轄區群眾的基本承諾,做不到這一點,物業安防工作從整體上就失去了其應有的價值意義。雖然,從現時的物業安防管理實際看,受諸多主觀或客觀的因素影響、製約,實現這一目標存在著較大的難度,但物業安防人員仍要盡職盡責,不懈地努力,追求這一目標的最終實現,而不能以各種理由和借口,推卸這一承諾責任,否則就是一種失職行為。如某住宅小區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件,盜賊入室時,被周邊群眾發現,並立即報告了安防值班人員,值班人員雖然迅速趕到現場,但工作粗心、檢查馬虎,未發現異常的情況,就簡單推斷為誤報,未采取進一步的檢查防範措施,結果造成該住戶經濟上的重大損失。事後,該住戶以物業企業未履行安全防範承諾為由,將物業企業告上了法庭。雖然,物業企業尋找了種種理由和托詞,為自己開脫責任、作出解釋,但仍在法庭辯論中敗訴,並承擔了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這是物業安防人員未兌現安全防範承諾,使企業聲譽和經濟利益受損的典型事例。我們從中可以得出這樣的啟示,物業安防管理保一方平安,不能僅限於口頭上的泛泛一說,而必須用紮實、細致的工作予以兌現,否則,將直接導致轄區群眾在喪失工作和生活安全感的同時,喪失對物業企業在轄區安全防範上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