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生理需要,也稱生存需要,是人類最原始的基本需要;安全需要,是人的生理需要滿足後產生的擺脫失業威脅,避免年老時後顧之憂的需要;社交需要,即需要愛情,需要一種歸屬於群體的願望和感情;尊重需要,即在穩定的地位上,希望自己的能力與成就,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和承認;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即實現個人理想、誌向,個人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等。馬斯洛認為,人在不同時期,都有一種需要占主導地位,其他需要則處於從屬地位;同時,還認為,上述五個層次的需要,是逐級上升的,當下一級的需要獲得相對滿足後,追求上一級的需要就成了驅動行為的動力。但是,如果在高級需要上得到滿足,低級需要反而不能滿足時,就會寧可犧牲高級需要,而去謀取低級需要。如,一個人為了滿足衣食的需要,可能會放棄安全的需要,去鋌而走險;一個人在群體內遭到危險時,可能會犧牲歸屬依附感,而逃之在外,來確保自己的安全;諸如此類。在物業安防管理實踐中,有許多的現象和行為的生成,可以在需要層次理論中尋求到解答:一是物業安防從業人員的月收入普遍不高,雖可以維持溫飽,解決基本的生存問題,但卻滋生著對長遠生存安全的憂患意識,如:物業企業按照國家的政策規定,都會給屬下員工交納養老金和失業金,但一般不會交納住房公積金和醫療保險金。因為,物業企業的經營成本,根本無法承受後兩金的交納,但這兩金又是物業安防人員對未來安全的最大顧慮。
二是物業安防是具有一定風險的工作,尤其是在製止違法犯罪、應付自然災害、處理突發事故時,都不可避免地給自身帶來難以預料的危險和傷害,在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條件的氛圍中,勢必給安防人員帶來沉重的心理壓力和心理負擔,並直接反映和體現在工作行為之中。三是物業企業本身就是微利保本的行業,所屬員工的工資,需要靠物業管理費的收取來予以兌現。但受種種主客觀因素的製約和影響,許多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費收取,存在著相當的難度,如筆者所在的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費收取,滯後2~3月是極平常的,最遲的甚至可達半年之久(所幸尚能收取到)。這種收費難的現象,恐怕較為普遍,致使諸多物業企業,特別是私營性質的物業企業的經營舉步維艱。某私營物業企業的老總就曾坦言,因物業管理費收取嚴重滯後,總是出現一定的資金缺口,故其屬下員工的工資,一般都無法在當月全額支付。麵對企業這種尷尬處境,其屬下的安防人員,勢必逐漸地喪失對企業的依附感和安全感,而心生異意。
3.缺乏實用的防範技能
從物業安防管理實踐看,正是由於物業安防人員缺乏基本的敬業精神以及必要的自我安全保障,從而導致安防人員實用防範技能大都不能盡如人意。
具體表現為:一是不善發現端倪。以物業管轄區域內頻發的入室盜竊為例,任何的盜竊活動都有其共同的規律,有一定的端倪可查,如盜竊分子在盜竊前一般要進行踩點,熟悉盜竊環境並安排逃跑路線等,但由於受個人素質所限,安防人員很難做到事先察覺,及時發現和製止。如某一個四麵均有高牆,且裝有閉路監控係統的住宅小區,連續發生三起高檔自行車被盜案件,盜竊分子均是騎車從大門值班安防人員眼前離去,可是值班安防人員都未發現任何的可疑之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二是不善人際溝通。物業安防管理中出現的不少糾紛與衝突,事後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安防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不善於人際的有效溝通所致。如某住宅小區安防值班人員在糾正違規停車時,話未說幾句,低劣的髒話就無意識地隨口而出,被違規當事人抓住把柄,不依不饒,而導致衝突的產生。三是不善人際協調。如某住宅小區內,兩名住戶在公共場所因瑣事發生糾紛,值班安防人員上去勸解,但因方式方法不當,其中爭吵的一方認為安防人員袒護另一方,導致與安防人員大打出手,鬧了個不歡而散。
四是不善堵塞漏洞。如前例中自行車被盜案件,就是安防人員在第一輛自行車被盜時,未能及時查明原因,堵塞漏洞,而是就事論事,聽之任之,導致被盜案件的連續發生。五是不善應付突變。當轄區內發生突發事件時,不少安防人員不能在第一時間內做出應急反應,迅速采取緊急措施,而是不知所措、反應遲鈍、毫無章法,使突發事件的影響與危害人為地放大。六是不善歸納總結。如對轄區內經常發生或出現的盜竊案件的規律、特點、作案手段和方法,一般安防人員均不會進行分析總結,以便尋求有效的應對措施,致使經常在同一問題上犯同樣的錯誤。上述諸多現象與表現的客觀存在,除了安防人員思想因素外,均與安防人員的實用防範技能不高有著直接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