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更是怒火中燒,連續出拳,並破口大罵,與安防員廝扯在一起,後被他人拉開,並讓安防員離去,但張某仗著酒勁,依舊不依不饒,繼續在小區門口撒酒瘋,並將值班室窗戶玻璃砸碎,後被其家人趕來,強拉硬勸地拖回家中,此事才得以平息。
點評:在舊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醉酒行為沒有具體的處罰,但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至其酒醒。為此,安防人員在執勤時,再遇此類行為難以製止,可適情報警。
2.製造噪音將受罰
事件:某市一住宅小區一牆之隔的建築工地夜半清運建築垃圾和渣土,機械車鏟的碰撞聲、人工鐵鏟的刮地聲以及人員無序的嘈雜聲彙合成的噪音,嚴重幹擾了小區住戶的休息,紛紛打電話到安防值班室,要求予以製止,值班安防員迅速趕到施工現場與施工單位協商,要求停止夜間的裝卸施工,被施工單位以損失由誰承擔為由拒絕,結果雙方產生了語言衝突。
點評:依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製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幹擾鄰裏生活,不聽勸阻的,處警告,可以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這就為物業安防製止上述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六節 消防法知識(節錄)
一、消防法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發布,自1998年9月1日起實施。該法共六章、五十四條條款。
該法的主要內容:一是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製。二是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三是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識;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主管部門,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獎勵。四是明確了火災預防的規定和標準,包括: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並負責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實施。
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對消防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消防技術、消防裝備;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公共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根據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應當使用不燃、難燃材料的,必須選用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等。五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該厲行以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製定消防安全製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製,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前款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做好住宅區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四)製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六是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係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七是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並不得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