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管理者的權杖執掌--最大限度地發揮權力的效用(1)(3 / 3)

(第144堂)不要將權力等同於權威。

管理箴言。

管理者有權力,但千萬不要認為同時就擁有了權威,權力可以說隻是獲得權威的一個小小的優勢。權力不等同於權威,權力是社會公眾賦予的,而權威則需要靠自己樹立。

權力與權威之間有著異常緊密的聯係,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它們又是截然不同的。無權的人同樣可以有權威,而有權的人卻未必擁有。管理者希望自己的權力給他帶來權威,然而權力不等於權威,管理者如果明白這一點將會給自己及別人帶來很大的好處,如果不明白這一點其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

1955年12月1日,是美國曆史上一個永遠值得紀念的日子。那天,在亞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一位名叫羅莎·帕克的美國黑人婦女拒絕服從一名公共汽車司機要她離開座位到汽車尾部就座的命令,這個命令符合當時實行的公共汽車種族隔離法令。由於觸犯了蒙哥馬利市的種族隔離法令,帕克太太遭到拘捕。

這件事引起了當地浸禮會教堂一位牧師馬丁·路德·金的注意,他認為這種情況可以而且必須加以糾正。隨後,他在蒙哥馬利市號召開展聯合抵製乘坐公共汽車的運動,以非暴力運動的形式反對在公共汽車上實行種族隔離政策。馬丁·路德·金因為在為期382天的蒙哥馬利市抵製乘坐公共汽車運動中發揮了組織領導作用,而受到當地廣大黑人的擁護,這使他以民主權力運動領袖的形象成為全美矚目的人物。

馬丁·路德·金在沒有人授予他權力,自己也沒有特意去追求權力的情況下,為什麼仍然可以成為民權運動的領袖呢?羅伯特·塔克在他的著作《政治領導論》中稱這種人為“非委任領袖”。“非委任領袖”不擁有職務權力,但他們仍然可以成為政治領袖管理他人。他人樂於接受他的管理乃是受“非委任領袖”的個人權威的影響。

羅伯特·塔克還認為“非委任領袖”能否最大程度地施展管理才能是以政治自由為條件的。因為政治自由可為他們提供足夠的機會,以便他們公開提出對局勢的判斷和對政策製定的設想,並動員下屬支持。

(第145堂)防止過度用權。

管理箴言。

管理者在運用權力的過程中,要自我約束,不要把權力商品化,不能獨斷專行,防止過度用權造成自己越權的現象。

任何一個管理者都有一定的權力,但是無論什麼權力,畢竟上下有限,左右有度,不可越權。管理者能行使多大的權力,應該有一種權力約束機製加以明確和限定。日本最佳電器株式會社社長北田光男為了約束自己的權力,創造了一套“金魚缸”管理方法。他在解釋這套管理方法時說:“下屬的眼睛是雪亮的,當老板的人,一舉一動,下屬都看在眼裏,你如果用公司的錢花天酒地,偷稅漏稅,下屬知道了,就一定會瞧不起你。在這種情況下,你還能要求他們努力工作和操守清廉嗎?”所謂“金魚缸”管理,就是我們所說的“透明度”和“公開”。辦任何事情,透明度高了,自覺將行為置於眾目睽睽之下,就會有效地防止權力的無度使用。管理者要達到自然約束的效果,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克服權力欲。

一些管理者認為權力到手,便可主宰一切。有了權力,就有了權威、權勢,就可為所欲為。於是,把人、財、物等各種權力集於一身,主觀、專斷,個人說了算,建立自己的小王國。這種想法和做法必須克服。

2增強自我角色意識。

任何管理者都要意識到,在權限範圍內是管理者,權限範圍外則是普通工作人員。要客觀認識自己,有自知之明,把自己放在適當位置,在不同場合,麵對不同事情扮演不同角色。

3在權力範圍內活動。

管理者要明確自己的權力極限,不可越過,應在權力範圍內行事。為了防止越權,管理者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日程,按部就班地工作,這樣可以克服工作的隨意性。

(第146堂)不能大權獨攬。

管理箴言。

管理者將權力集中在個人手中,不但不能充分發揮權力的作用,反而製約了權力的發揮,也使下屬失去了自主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管理者不能過於相信自己或某一個人,而把應該歸別人做的事情也攬過來,身兼數職,結果擾亂了管理層次。管理者兼職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縱向兼職,另一種是橫向兼職。

縱向兼職,就是一個管理者身兼兩級或兩級以上職務。在這種情況下,管理者在商量工作或找人談話時,下屬往往無法判斷他是站在哪個級別上說話,因而常常導致誤會。

凡縱向兼職,除非在某一個職務上什麼事也不管,即是虛職,否則極易導致混亂。如果在兼著職務卻什麼事也不幹,那又何必兼呢?此外,兼職後哪一級的會議都要參加,勢必陷於“會海”當中難以脫身,會耗費很多時間和精力,於工作有弊無利,對組織無任何好處。如果僅僅是為了地位和待遇而兼職,無須實際到任履職,那麼就應該考慮這個職位的設置是否必要,這種因人設職的做法實為體製上的一大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