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管理者的協調能力--化解人事紛爭,疏通組織管道(5)(2 / 3)

(第224堂)迂回前進,讓矛盾在衝突中緩和。

管理箴言。

對於公司裏發生的衝突,如果從正麵不能順利解決,不妨改變方式,從側麵來處理,也許會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在特定的條件下,對一些無原則的糾紛應采取含糊的處理方法,或者為了解決某些衝突,管理者可進行必要的合作、折中或退讓、妥協。

比如,鼓勵衝突的雙方將他們的利害結合起來,使雙方的要求都得到充分的滿足;或者在衝突雙方的要求之間尋求一個折中的解決辦法,讓雙方都得到部分滿足;或者驅使一方放棄自己的觀點、利益去滿足另一方的要求;或者用暗示或不管的方式鼓勵衝突雙方自己去解決分歧;等等。假若雙方都是搞派別鬥爭,為他們各自小集團的私利而鬧糾紛,完全違背整體利益,那麼在解決這樣的糾紛時,就不必去分清誰是誰非,事實上也無法分清誰是誰非,可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辦法來處置。

又如,對某些“鬧事”問題的處理。鬧事不對,但為了大局的安定,在說清事理之後,可對他們的要求作出一些不損害大原則的妥協,以緩和矛盾。雖然這樣處理糾紛的方式,看來顯得簡單和有點不分是非,但仍不失為一種解決衝突的較好方法。

還如,暫時放下矛盾,等待機會解決。這是指解決衝突的條件還不成熟,需要維持現狀,等待時機給予解決;或者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由工作或生活本身逐漸地加以調整。這可以讓人們經過一段時間後,逐漸放棄舊有的成見,適應新觀念和新事實。

這種解決衝突的方法是十分明智的。因為一個人的信仰、觀念和立場的改變,往往需要一個體驗的過程。如果采取強加於人的做法,常常會使矛盾激化,隔閡加深,傷害人們的感情,產生不良的後果。而經過一段時間的緩解,則可以使衝突的解決比較自然和順暢。

例如當有人對組織的決議持不同意見時,組織上允許其保留意見,而不濫用組織手段強迫其改變觀點。當然,前提是在行動上必須執行決定。所謂“允許保留意見”,運用的就是“接受時間”的方式。

(第225堂)合理競爭,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管理箴言。

在公司內設立競爭機製有利於調動員工的主觀能動性,提高組織的效能,但是這種競爭必須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

由於各部門在組織係統中處於不同的地位和具有不同的功能,部門之間不但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標,還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和目標,因此必然存在競爭。組織內各部門的地位差、功能差,既反映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也反映了相應的責任和貢獻。這是組織係統各部門在協作過程中存在競爭的客觀基礎。在組織內部,競爭是一種最活躍的因素和力量,具有使組織係統不斷發生變化的功能。這種功能既可以使組織係統發生進步性變化,使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也可以使組織係統發生破壞性變化,造成組織係統的不穩定,產生結構內耗與功能內耗。合理競爭要求部門之間形成一種正常的競爭關係,最大限度地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組織係統的整體目標。

在合理競爭中,既反對封鎖信息、相互拆台、製造矛盾,也反對滿足現狀、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特別應反對的是那種不擇手段、爾虞我詐的傾軋和競爭。

組織係統部門之間出現矛盾衝突時,如果涉及範圍小,則可以采取“協商解決法”,即由相互衝突的部門彼此通過協商解決衝突。協商時雙方都要把問題擺在桌麵上,開誠布公,擺出各自的觀點,闡明各自的意見,把衝突因素明朗化,共同尋找解決途徑。如果衝突涉及麵大,則可采用“仲裁解決法”,即由第三者出麵調解,進行仲裁,使衝突得到解決。這是部門之間經過協調仍無法解決衝突時,才使用的方法。這裏要求仲裁者必須具有一定的權威性,最好是衝突雙方都比較信任的,或者社會和法律認可的,否則可能仲裁無效。

不過,不管用何種方法解決,管理者在此過程中都必須保持公正與正直,像天平一樣不偏不倚。

(第226堂)雙向溝通,協調好各部門的工作。

管理箴言。

有效溝通是做好部門工作的需要,也是處理好部門關係的需要。

溝通是雙向的,也是多方麵的,主要應當從目標上、思想上、感情上和信息上加強溝通,進而取得共識,這是協調各部門管理關係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