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唯新是求,嫌衣服太老土,在東京時自己設計了一套魯式服裝。但是,當東北姑娘蕭紅穿了一身難看的衣裳在他眼前晃蕩,逼問他好不好,他又說,誰穿什麼衣裳,我是看不見的。
在上海,他有時穿著補一大塊補丁的布衣服出門。他去外國人的公寓拜訪朋友,電梯司機不準他乘電梯,要他一步步爬到9層樓。
16歲前,他因為矮小而迅速,大人們叫他胡羊尾巴;46歲了,他還常常會在他的小刺蝟前,從長條板凳上跳過來,又跳過去。
他跟鐵杆許壽裳說,魯迅這個筆名的意思是:愚魯而迅速。許壽裳說,不就是胡羊尾巴嗎?他們於是哈哈大笑。
但林語堂稱他為“令人擔憂的白象”。因為他太特別了,特別得令人擔憂。
在延安,毛澤東通宵達旦讀魯迅,還將《魯迅全集》 隨身帶到中南海,是他晚年的手邊書。他說:“魯迅是中國的第一個聖人。中國聖人不是孔子,也不是我,我算賢人,是聖人的學生。”
有很長一段時間,他信仰魚肝油,幾乎每天都吃,而且讓兒子海嬰跟著吃,海嬰在瘋長,重得像石頭,他說魚肝油太厲害了。
五歲的海嬰進了幼稚園,識了幾個字,回來告訴他,你如果字寫不出來,隻要問我就是。他簡直驚呆了。
聽說幼稚園要放兩禮拜假,他就發了愁。因為海嬰已經發現了他打孩子的秘密:每一回的聲音都很響,但一點也不痛。
他熱愛自由,但他不敢跟沒有愛情的朱安太太離婚,他說,那是母親的太太。差評。
他把錢袋子看得緊,比金牛座還摳門。他的小刺蝟跟他寫信哭窮,他竟然裝著看不見。再差評。
他喜歡說笑話,如果有人說了笑話,他會笑得連煙卷都拿不住,常常是笑得咳嗽起來。
小說發表了,被胡適狂點讚。他請點讚大師吃飯,第一道菜點的是辣椒梅幹菜扣肉。點讚大師非常不解。他解釋說,“夜深人困時摘下一支辣椒放進嘴裏,嚼得額頭冒汗,周身發軟,睡意頓消,比咖啡要好”。點讚大師不敢點讚了,隻好搖頭。
他喜歡吃麵包,見租住地附近新開一家白俄飯店,很高興,但黑麵包比黃麵包貴,冰激淩一杯要賣三毛錢。他又很不高興,預祝飯店倒閉關門。
他每天抽煙30支,抽得手指發抖,也停不下來。他的小刺蝟管束他,他又鬧脾氣。他向林語堂討主意,林語堂說,戒煙其實蠻容易,每天都可以戒幾回。
他生了病,胡思亂想,以為要掛了,準備寫遺書,突然想到稿費,一骨碌爬起來,病立馬就好了。他說,生小病,還有錢,就是福。二者缺一,就是俗人。
最終,他帶著咳嗽離開了這個世界,還給世界留了遺書,說是趕快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而這個世界不理睬他的夢想,還給他準備了幾頂高帽子和紀念館,也都堂皇得嚇死人。
今天的中國,一萬個注冊作家中,至少有九千九百九十九個渴望獲得魯迅文學獎。但魯迅不認為自己有資格獲得文學獎。可見,他比今天的作家們都謙卑。
在北京,在上海,在廣州,在紹興,幾乎每一天,他的紀念館遊人如織觀者如堵。但是,親愛的魯迅,不在教科書,不在紀念館,不在神壇上。他在這些冷酷、譏諷、悲傷的不朽經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