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談判進行了一周,最後在價格上雙方爭議很大,德萊塔公司開始開價萬元,想將價格控製在 300 萬元以上,誌高技術公司談判專家想將價格降低 15%。
談判時沈經理作了一次發問後告訴德萊塔公司代表—項目營銷部張經理“還有天時間可談判,希望德萊塔公司配合,在次日拿出新的方案來”。次日上午,張經理在分析的基礎上拿出了一份方案,價格比原來降低了 5%(沈經理要求降低 15%)。
張經理說 :“沈經理,我已經降了兩次價,共計 5%,還要降低 10%,實在困難啊!”
雙方互相討論、解釋一陣後,建議下午再接著談。
下午複會後,誌高技術公司先要德萊塔公司報新的條件,德萊塔公司將其定價的基礎和理由向誌高技術公司再次作了解釋,並再次要求誌高技術公司考慮其要求。
談判進行到下午 4 點時,沈經理突然說,如果不能再降 10%,他們就會將項目交給公司做。張經理把誌高技術公司的條件整理了一遍,表示有困難,但是可以研究,這天談判就結束了。
回到旅館,張經理打電話問鄭鵬能否了解一下 RUN 公司最近的動態。鄭鵬向市場部林經理、IT 部張宇經理詢問他們是否和 RUN 公司還保持著聯係、與他們的合同談判進行得怎麼樣。RUN 公司在這次合同談判中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其價格較低,為 250 萬元,但是售後服務時間短,而且不能提供免費培訓 ;同時要求付款方式是分階段付款,尾款隻占其中的 5%。了解基本情況後,張經理另起草一份文件,其中放寬了培訓及售後服務條件,在價格上堅持再降低 5%。他還在談判中強調,係統設計出來是一個環節,但對企業來說最重要的環節是係統的維護及實施,所以售後服務及培訓是非常重要的。沈經理聽到對方的意見後,慎重地考慮了一下,最終還是選擇和德萊塔簽訂合約。
(八)簽約成交簽訂合同後,德萊塔公司的設計團隊開始進入誌高技術公司。經過現場調研及體係設計後,安裝和調試一切順利。在安裝結束後正式運行的前一個晚上,鄭鵬請客戶方所有參與這個項目的人一起慶祝了一下。大家一起吃飯、喝酒,玩得很高興。
第二天,鄭鵬專門拜訪了運營總監。
“運營總監,昨天我們 CRM 係統已經安裝調試完畢了,雖然在這個過程中有一些小的問題,但我們都盡力解決了。我們還有什麼能做的呢?”
“IT 部張宇經理已經告訴我了,他們對你們的服務比較滿意。你看,我已經用上你們的軟件係統了。能不能麻煩你們給我們的操作人員培訓一下?據市場部林經理說,很多基層工人還不知道如何操作呢。如果可以,我們可以另外支付培訓費用給你們。”
“問題應該不大,我把這件事記下來,然後給您答複。運營總監,您非常忙,如果您沒有其他事,我就不占用您的時間了。您有任何事情都可以隨時打電話給我。”
“好吧,再見。”
“再見。”
鄭鵬回到辦公室,與客戶方張宇經理商量了一下培訓及費用的問題,決定免費為其提供培訓服務。然後鄭鵬致電運營總監,運營總監表示非常感激。鄭鵬知道張宇經理很喜歡古典音樂,市場部林經理喜歡看話劇,物流經理喜歡攝影,派人前去給誌高技術公司提供培訓時,便托培訓人員帶了一套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碟送給張宇經理,3 張最近的話劇票送給市場部林經理,一本影集送給物流經理。
最後,鄭鵬以德萊塔公司總經理的名義(在其允許的前提下)寫了一封信給誌高技術公司的田總,首先對田總選擇自己公司的產品表示感謝,然後敘述了自己公司成功的安裝過程並告訴他培訓工作已經完成。最後,鄭鵬在信中表示,如果需要幫助,他願意隨時效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