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關於上市公司業績評估體係的進一步思考(1 / 1)

一、上市公司業績評價指標體係應具備的綜合特征

上市公司業績評價指標體係的設置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一是選定的指標應具有較強的橫向、縱向可比性,盡可能排除偶然或異常事項的影響,如果不能完全剔除這些因素的幹擾,則通過調整相關指標的權數以降低其對評價結果的影響程度。二是各項指標的設立在整體均衡的基礎上應突出相互的製衡性,整個指標體係要具備此消彼長的內在機製,提高操控整個指標體係的困難程度。三是指標體係的確定要充分考慮上市公司進一步的內部信息資料,即在現行法規框架下,通過對部分必要信息的分析判斷取得盡可能公平合理的評價結果。

二、上市公司業績評價指標體係應具備的具體特征

與國有企業消極評價指標體係相比,上市公司業績評價指標體係作了如下具體修改、調整。

(一)財務效益狀況

1.基本指標“淨資產收益率”,可根據上市公司公告的財務數據更改為“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這樣可以平滑上市公司淨資產大幅變動對淨資產收益率的影響,從而增強該指標的可比性;另外,考慮到有些上市公司的資本充足率較低,這樣會造成淨資產收益率波動較大,因此適當調低該指標的權數。

2.雖然每股收益等相關指標是上市公司經常使用的,但鑒於各公司的每股淨資產存在較大差異,該指標數值的高度不能完全反映企業的盈利能力,其橫向及縱向的可比性均較差,因此該指標不作為基本指標,僅在修正指標中增設每股收益指標,且其權數也不宜過高。

3.保留修正指標中的主營業務利潤率指標,調整原盈餘現金保障倍數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營業利潤+補貼收入),該指標能更準確的反映經營收益中有多少是有現金保障的,因此,適當調高經營盈餘現金保障倍數的權數,使得財務數據來源均衡、充分發揮各報表之間的鉤稽、製衡關係。

(二)資產營運狀況

在當前拖欠貨款較為普遍的經濟形勢下,應收賬款周轉率的評價權數可能略高於流動資產周轉率的權數。同樣,為突出考核上市公司整體資產營運狀況,總資產周轉率的權數可能略高於流動資產周轉率的權數。

(三)償債能力狀況

1.由於國有企業消極評價體係采用“現金流量表”數據不夠多,地位也不突出,為了使數據來源均衡,充分發揮各報表之間的鉤稽製衡關係,本指標體係把現金流動負債比率從修正指標提升為基本指標。

2.在該部分修正指標中增設長期負債資本率指標,長期負債資本率

長期負債總額/股本總額×100%。

(四)發展能力狀況

鑒於許多經營失敗的上市公司都是主營業務增長乏力直至萎縮或主營業務散亂不鮮明,因此在上市公司評價中應突出主營業務的相關指標,增加基本指標“主營業務增長率”的權數;同時增設修正指標“主營業務鮮明率”並賦予較大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