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鏽鋤頭》
這是一個冒險的中篇,也是我寫得比較虛弱的一個中篇。虛弱之處有兩點:一是它的寫作過程很短,是我所有中篇小說中最短的一個,短到幾乎讓我自己都無法接受。我一向認為好作品與高速度不能共存。對這部作品卻以身試法,結果可想而知。也許會有人認為我是得便宜賣乖:誰讓你寫這麼快來著?編輯催稿是不是讓你有得說嘴?不是這樣的,真的不是。編輯有自己的工作角度和專業判斷,對此我給與充分的理解和尊重。我隻是對自己不滿,對自己如此惡劣的定性感到沮喪,也對作品本身感到愧疚,如此而已。好在《人民文學》三審的順利通過和《中篇小說選刊》的刊發通知讓我的這些情緒稍有緩解,對此我深表謝意。
第二個虛弱之處來自於小說素材本身。知青對我來說是一個遙遠的專有名詞,按常理來說,我沒有條件寫關於這個名詞的小說,但有句話說得智趣: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上。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上。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就想寫一個關於知青的小說,於是我就跟著創造出的困難一路走來了。我給自己放的尺度很寬:不論寫的是什麼事,隻要那個主人公當過知青就行。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得到一本《焦作文史資料》,編輯文史資料是各級政協的一種日常工作,因此編出的資料也是按輯算的。這本資料是第五輯,主題是《廣闊天地的歲月——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專輯》。得益於這些編輯者,我看到了當年的知青們再現出來的生活。這些生活細節裏,出現最多的農具,是鋤頭。一位男知青的詩歌裏則這樣寫鋤頭:“鋤頭太欺生,不聽我指調。叫它東,它偏西。叫它鋤野草,它偏鋤豆苗。才說要發火,反把我手咬出泡……鋤把送來滿手泡,一個個題目把我考:是把泡變繭,還是來求饒?接受再教育真不真?紮根農村牢不牢?紅旗交手敢不敢接?千斤重擔能不能挑?……”當然,最後是他和鋤頭成了黃金搭檔:“我和銀鋤交朋友,銀鋤對我感情好。一手水泡化新繭,豐收圖畫隨意描!一手水泡化新繭,豐收圖畫隨意描!”
焦作市當年的下鄉知青有近三萬名,資料裏選編的文章是四十二篇。文章的思路和著名豫劇《朝陽溝》中女主角銀環的心理路線都是一樣的:剛剛下鄉時熬煎痛苦——經過磨合逐漸適應——與貧下中農結下深厚情誼——返城時戀戀不舍。他們語調鏗鏘,詞句鮮明,讓人不容置疑。但是,我還是覺得困惑:真的是這樣嗎?他們對那段生活,真的已經沒有留下一丁點兒的恐懼甚至仇恨?他們真的和別的城裏人不一樣,會覺得農民很親?隔著時光的河,他們是不是正在真摯地騙著自己?我的眼前逐漸出現這樣一個男子,他是有知青曆史的成功人士,現在的一切似乎都沒有漏洞,知青經曆便是他個人曆史上最大的苦難,如今卻已經被他視為最珍貴的精神財富和最美味的進餐佐料。他餐廳的牆上,掛著一把生鏽了的鋤頭,而在他的門外,有一位不請自來的民工,片刻之後將和他一起欣賞這把鋤頭。他對自己知青生活的一貫評價,將在這個民工的眼睛裏得到重新的認識與整合。
成功人士最後把鋤頭砸向了民工。鋤頭由尋常的農具、裝飾的器具、交流的道具,直至成為殺人的凶具,其間的凜冽與曲折,讓我麵對自己的作品,也無話可說。
二、關於《打火機》
這篇小說寫得不太順利。斷斷續續的,粗算下來大約有三個月時間。不順利似乎是因為它沒有什麼明確的主題——如果按某些習慣講,一篇小說一般情況下多多少少大大小小似乎也都需要那麼一個主題的話。因此它給我的感覺總是在漂移。其間也不是沒有固定過,但它固定下來的樣子我不喜歡,而它漂移的狀態又讓我感覺惶恐。不止一次,我對著半半拉拉的稿子想:這個小說,這個小說裏名叫餘真的那個女孩子和那個姓胡的老男人,他們究竟想把我怎麼樣呢?
我試圖表達的餘真原本是個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主兒,一個“壞女孩”。身心裏滿是健康的,清新的“壞血液”。是悅目的“毒”。十六歲那年的一個深夜,她被強暴了,從此開始循規蹈矩,學做好人。在她學“好”的過程中,“壞毒”隱遁,“好毒”顯形。和壞人的遊戲相比,好人的遊戲當然是另一種特別的滑稽和荒唐。同時無趣。餘真的心進了冰箱。她還是個孩子。她心裏的獸隻是在冬眠,還沒有死。她心裏的獸隻是在冬眠,還沒有死。合適的時機,合適的土壤,合適的水分,再加上合適的人,——胡是另一個孩子——讓她的不馴蓬勃蘇醒。“好毒”和“壞毒”開始爭她。於是,故事開始了。
我像一個蹩腳的司機,想要駕駛住她的不馴,卻似乎始終有些力不從心。當然,這力不從心也讓我快樂。此刻,我願意讓自己軟弱。我跟著餘真跑著,鬧著,沉默著,煎熬著。我的手腕是酸的,但酸得甜美。在小說的結尾,我看見那個年過三十的小婦人,她在暗夜裏打著了打火機,“藍色的火苗順暢地噴湧了出來。夜空一般純淨的藍色。一瞬間,整個房間的重量,似乎都集中在了這一束光上。”——這是小說的原文。其實還有沒有寫出的幻想:打火機的光,照著的那張臉,還有那雙眼睛,到底會是怎樣的幽深?這束光,果真擎得起那麼大一堆柴?幹柴,濕柴,和黴柴?
對此,李敬澤先生一語中的。在評論《故事愛好者喬葉》中他說:“那個女人的問題其實沒有解決。”是的。沒有解決。我仿佛也不想讓她就此解決。對此,李敬澤先生又一語中的。他說“喬葉無疑喜歡她的不甘自我解決的野性,喜歡她身上那種包含著危險的活力——生活因此是有前景、有懸念和下文的。”
是的。是這樣。
讓我欣慰的是,餘真被壓抑的天性,被克製的真實,多少還是放出來了一些。通過胡的渠道,他們達成了壞與壞的默契情誼。這種情誼,實實在在,卻真的與愛無關。“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話不錯。然而有時候又是多麼地錯:你以為你屬於哪一類就真的屬於哪一類?你以為你屬於哪一群就真的屬於哪一群?你以為你就不會從此至彼或從彼至此?或者,你其實就一直在彼此之間?
也曾經試圖用第一人稱,以調皮搗蛋的口氣,但寫到半路便不得不放棄了。輕鬆調侃的殼裹不住內核的沉重——最起碼對我的道行來說如此。於是又改成第三人稱,自己仿佛躲得幹淨徹底了一些,遠遠地看著小說裏的人物,有些隔岸點火的意思,居然也真獲得了幾分旁觀者清。
在一次關於小說創作的訪談中,我曾言自己願意做一名斯坦尼的信徒,每走近一個角色,都能在小說世界中力圖抹去個人痕跡,潛入水下,但是在這篇小說的生產過程中,就著打火機的微光,我想我必須得承認:我常常感到難過,為小說裏的那個女人,也為生活中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