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恰當的步驟;
5.有利於坦誠相見的各種條件;
6.確實可靠的交流跡象;
7.衝突局勢中的最佳張力。
你們真的都想解決問題嗎?
雙方肯定都有解決或者控製人際衝突的積極性。如果雙方沒有充分的積極性,便不可能有平等互讓。感情交換也好,在實質性問題上進行討價還價也好,都是如此。如果一個人來找另一個人想解決一場衝突,但卻發現第二個人並不怎麼注意這場衝突,或者持不在乎的態度,這就可能會引起麻煩。如果主動一方的初步任務是給第二個人以某種刺激使其作出反應,那麼這種情形就應該越早越好。
在任何一方表現出對話的積極性之前,第三方便可以盡力了解各方的動力以及估量衝突的反向結果的時間框架。如果雙方的動力相差甚遠,可以不急於舉行對話或者取消對話的打算。這種差異可能還會影響動力強的那一方投入的能量水平、對話步調快慢大小以及對話收效的期待值等。
1.在小餘--小郭例案中,小郭提出要對部門間的關係作重新談判,而小餘則強烈要求改善他們兩人的人際關係。對此小郭明確提出了反對意見,這就變成了一個討價還價問題。如果他對其他的關係條款感到滿意,在這個問題上他也可能同意采取比較緩和的行為。這樣便產生了一種重要的條件,即每一個人都受到了另一個人的打擾,而且兩個人都意識到這種互相依存的關係。要解決衝突,需要雙方都有積極性,這一點無需第三方出麵加以證明。小餘把他的意圖告知小郭後,小郭隨即便接受了小餘的邀請,一同前往聚會並討論他們之間的分歧,這個事實表明小郭是注重互惠關係的。
2.在小魏--老江例案中也是如此。雙方都被那場衝突帶來的心理代價和幹擾他們工作的關係狀態搞得煩惱不安。雙方都獨自地尋求我的介人。還有,他們雙方都得到機關其他工作人員和總經理的鼓勵,促使他們改善關係。上述這些動力條件都是極為有利的促進因素。隻有老江心中有一種很大的組織方麵的不安全感,使得他在對話時不免小心翼翼,處處留神。
3.小齊--阿榕例案的情況是,開始階段他們的動力條件是最不利的,在對話之前,代表對此頗不讚賞。阿榕對小齊的依賴是短期的:他需要小齊在技術上提供幫助,但又想向他的上司們(還有自己)顯示他有能力處理人際衝突,因而有資格得到晉升。相反,小齊對阿榕的依賴是長期的,且取決於阿榕的晉升。
這樣,如果小齊幫助阿榕改變了形象,也就使阿榕有了更多的升遷機遇並成為小齊的老板。如果他不幫助阿榕,而阿榕仍然得到了升遷,那他就再也不能為阿榕幹下去了。這就促使小齊與公司總部的最高層人物保持接觸並著手尋求一份別的工作。
就當前的情況而論,小齊並不是沒有消除衝突的動力,隻是他的動力沒有阿榕的強。但衝突的兩方還有代表剛開始並未覺察到這一點,隻是當代表問小齊是否有賴於阿榕,而小齊作了否定的回答後,大家方才充分意識到對話中的這種不對稱現象的。然而,當衝突表麵化之後,小齊就增強了消除衝突的積極性。他開始感到害怕了,擔心如果與阿榕繼續衝突下去,恐怕會對他自己的職業構成一種很大的威脅,.而不管阿榕會不會成為他的老板,這種威脅對小齊都是存在的。
天平真的沒有傾斜?
在對話中建立力量均勢有助於對話的成功。如果力量不均等就會削弱對話信心,製約對話的作用,就會降低對話的潛在積極效果。力量不對等很容易削弱不平衡關係兩端的信心。
如果力量比較小,情況會怎樣呢?另一個人的力量優勢之所以會破壞一個人對這個人的信賴,最基本的原因或許是大家都懂得的這樣一種趨勢,即誰擁有力量,力量就為誰所使用。
那麼,為什麼一種察覺到了的力量優勢會破壞強方對弱方的信賴呢?力量強的人容易把弱方所采取的合作行為視為屈從,而不把它看作是一種意誌。這種傾向性是從因果屬性的特質中產生出來的。一個人把握了力量就更容易把原因點轉給自己,而一個人如果失去力量則可以把原因點轉給別人。
力量不平衡還會阻礙雙方清楚而有說服力地把他們各自的觀點表達出來。強方常常認為"為什麼非讓我把我的觀點說得那麼詳細?"弱方又會不無道理地說"說這些有什麼用?""各方都不願意把自己的觀點明確地表達出來,這一點很重要。人們通常隻是在把自己的觀點有效地表達出來而且對此感到滿意之後,才隨時準備修正他們對某一個問題的看法的。
影響地位力量的因素很多,這些影響因素包括組織身份、政治安全感、語言表達技能以及有否聯盟等。
這樣,第三方便可以采用各種手段來盡力避免整體上的不均衡。通常采用的手段有:采用某些程序來補償技能劣勢;進行積極的幹預,保證自信心不足的一方得到同樣多的說話時間;幫助一個自認為"被擊敗一次"的人得分,或者找來能給組織力量不大的那一方以較多支持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