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的場合可以影響交鋒雙方力量的平衡。在小齊--阿榕例案中,對話先是安排在俱樂部,後又在會議室召開的機關工作人員會議上繼續進行。所以,這兩人之間的對話都是在中性場合進行的。與此相反,小餘--小郭之間的對話卻是在小餘的大辦公室裏進行的。但是,因為這個辦公室經常用作會議室,即使小餘不參加會議也是如此,所以這個對話場合相對而言也是中性的。小魏--老江的情形與此相同,他們的初次對話是在人事部經理的辦公室進行的。如果對話的一方在力量上處於優勢,便可以精心選擇有利於另一方的對話地點,從而補償這一方在力量上的劣勢地位。
小魏--老江對話開始是在辦公室,後來移到了一個隨便得多的環境裏,先是一個酒吧,後又是一個餐廳。雖然可能有人對這樣安排環境會提出不同意見,但是下麵的基本原則證明這場對話按這樣的先後順序安排在不同地方進行是有道理的。在辦公室環境裏,有一種很大的急迫感,這有助於迅速找出許多衝突:意見和情感。後來對話移到了飯館,兩人的交談在某種程度上變得輕鬆多了,這樣他們在直接處理雙方關係問題的同時又添了一些逗樂和打趣。但是,這種綜合性工作方法必須與澄清分歧的目標相適應。
在選擇另一個重要的對話地點時,分公司經理決定到俱樂部去用午餐,在此之前小齊和阿榕之間發生了劇烈的抗爭。經理的這個選擇有助於雙方消火壓氣,有助於各方對上午的經曆進行整理。
就對話的時間框架而論,這幾個例案的時界有的恰當有的不恰當。比如一邊開會一邊喝酒,這樣安排時間就不夠用。尤其遺憾的是,隻有小齊一人有時間留下來繼續開會,但是正好又是小齊不知道會議作如此安排的。但是,如果當時第三方能取消他的其他幾個約會並敦促阿榕考慮不在那個時候離開,那麼整個對話過程就會完全不同了。不管怎麼說,第三方還是得以同小齊在一起多呆了一段時間,並且在車上把縮短會議的原因對小齊作了解釋。
開放式對話的結尾對和解和結合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就小齊--阿榕例案而言,俱樂部的午餐以開放式結尾和那種隨便的午餐形式一樣,都有很重要的作用,這樣就使得每一個人以及整個小組在一個統一體中吸收前麵發生的事件。同樣,小齊和阿榕間的那頓和解午餐吃了很長時間(也未作時間限製),這個事實對解決他們之間的人際衝突也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雙方在用於解決他們人際衝突的時間問題上意見比較一致,他們則更有可能回報和互補彼此的舉動。比如,如果有人認為應該用比較短的時間來解決問題,他很可能就會急於做出某種和解的主動表示--也就是在雙方尚未充分表達出他們的分歧之前就叫牌要求進入對話的結合階段。
再有一兩個群眾演員更好
衝突雙方處理他們的關係問題時可以單獨麵談,也可以邀請一個第三方一起交談,還可以邀請一個以上的第三方一起交談,或者在一個更大的團體環境中會談。衝突雙方以外的每一個人都有許多潛在的影響:他或他可能會為衝突雙方補充一些相關的感性認識和見識,可能會被發覺成為一個支持源。如果參與方得不到衝突方的信任,或者如果參與方有權支配衝突一方或雙方的職業生涯,可能會增加一方或雙方的風險感,還有可能被視為決定衝突雙方未來工作的第三者,等等。
小魏--老江例案中就出現了若幹這樣的影響因素。對話開始時隻有兩個衝突方和一個調解人,到後來總工程師參加進來了。而第三方隻是想把衝突問題在比較小的團體範圍內擺出來。我們都記得,兩人早期的衝突事件是在五級"抱怨會"上引起來的,當時有好幾個其他的人在場。小魏因為會上涉及他的問題都不客觀,所以感到很困惱。而會上其他人對老江的影響則完全不同。他的老板和總工程師都參會了,這就給他增添了對話的勇氣。這給他帶來了一種"小額優惠",也就是使他有機會向大家證明願意承擔風險。第三方並不想讓小魏在對話中受到他人的製約或者要求他嚴格做到客觀,至少在對話開始時是這樣的。相反,第三方希望每一個人都無拘束地把自己的感情和主觀意見表達出來。同樣,他也並不想讓老江得到他人的鼓勵去壓製機關裏的另一個人。所以,在這場對話的第一階段,讓那麼多局外的人參加進來可能是一個失策。
在對話的第二階段總經理也參加進來了,這就使已經夠大的組織又增添了一個新的成分,在此組織範圍內小魏和老江最終一定可以有效地處理他們的問題。總工程師參加進來後所造成的潛在影響是增加新的支持源,衝突雙方由此可以得到某種見識。
與上述例案相比,小齊和阿榕例案中的對話人員組成並不總是那麼恰當的。首先,在第一次會上,第三方悄悄地把人事部主任拉了進來,於是與會人員便擴大到了四個人。第三方是想讓這個人事部經理擔任一種組織內部的第三方角色,但是他事先卻沒有同衝突雙方商量過此事。結果表明,把人事部主任拉進來並沒有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