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舊稿從《讀詞偶得》裏撤出,也不曾修改,徑編為本書上卷,我自己實在怕看那冗長醉夢的讕語也。在丁醜以前,曾和廢名釋〔醉桃源〕(即〔阮郎歸〕)一詞,也還是很長的,卻已經過兩次的修改,今列於中卷之首。以後被閣置了多年,直到近幾年應友人之請,曾評釋陳注《片玉詞》本起首的兩篇〔瑞龍吟〕與〔瑣窗寒〕,從頭講起,本是我的原來計劃。此外又偶寫了一些簡短的文字略附評注,名曰“清真詞易讀”,原為自己閑時閱誦,又為初學取譬,但既不成書,這些材料被拉雜收編,今中卷是也。

中卷非一時所成,亦非在一種心情下一種格式下寫的,故最蕪雜。但較上卷,又過了十多年,或不無寸進,望讀者詳之。下卷比較通暢完整平易,這另有一種來源。三十四年冬天,教育部在北平設“臨時大學補習班”。其“第二分班”即文學院,地在北大紅樓,約我往教《清真詞》,因剩得一學期多的時光,隻可選授全書。我的親戚胡靜娟女士方服務於二分班文書,偶來旁聽,頗致欣賞,但公餘誦習究不方便。後來我說,暇時可到舍下閑談,您如寫以文字,我的《清真詞》的解釋庶可迅速完成也,遽承欣諾。遲日出其筆錄,精詳圓滿,不蔓不支,略加修正俾全其美,即本書下卷是也。在此謹致感謝之意。

既屬閑談,原沒有什麼係統的,視“易讀”所錄,即有一篇複出,〔滿庭芳〕是也。他寫出而我意或未盡又重複寫的,亦有一篇,〔阮郎歸〕之二是也。故皆一詞二稿,一見中卷,一見下卷,今亦不複刪並,讀者分別觀之可耳。未必有何佳勝,而喋喋以塵青目,汗顏而已。

本書結撰的緣由,大致如右。至《清真詞》本身的評議,不想在這兒說,說亦決不能盡。通釋《清真詞》的心願尚未圓滿哩,即解釋其大部分亦還差得多,且等到他日有機會再說罷。為何要這般寫,不那樣寫,似乎需稍稍說明。

近來動筆用文言稍多,似有開倒車的嫌疑,不為時賢所喜。但我對於“言”、“文”並無歧視,各就其便罷了。何謂方便?倘深求之,知亦非偶然。解釋詩的(廣義的詩包括詞在內,下同)文字實以淺顯的文言或半文半白體為較好。借這機會,把我為什麼要用這種文體來寫本書的事實加以解釋,以至於辨護。

就讀者的需求看,所以要破費光陰讀解詮的文字,原為不懂原作或雖懂而不透之故,於是有“無可駁”、“自己明白”的兩點:

(一)解釋必須比本文稍易懂。如其不然,即無任何的意義。俗語所謂“你不說我還明白,你越說我越糊塗哩”,即為“說曰若稽古”、“博士賣驢”的最佳諷刺。

(二)假如白話比文言易懂,愈近白話便愈容易了解。這麼說來,應當用純正的語體來寫作才對。但我為什麼偏要用文言或夾雜以文言呢?如答以為個人方便,理由似乎欠通,況且老實說,也沒有什麼不方便嗬。

如上所說,常情易會,卻為一端的偏見。我們應當離開了讀者和評注者的立場,而從詩的本身,作詩時的心境去觀照。就詩本身言,是拒絕任何解釋的。假如不拒絕一切外在的表詮,則失其粹然完整,詩之所以為詩。就作者的心情說,當時之感,假如可以有另一種較容易通顯的表現,他又何必舍易取難,自討苦吃呢?故較真的說,詩不能講,所講非詩,一切的講,比方而已,形容而已,假不代真,無可疑者。

但事實每逼著咱們來講詩,真是無奈的幽默。如何講,也有很多問題,恐怕可以寫篇奇長的文或者一本書,今隻略明一二。比方說,詩是圓的,而文話均扁;詩為立體,而文話皆平麵。所以“詩無達詁”,而我們說話得算數。它一句抵多少句用,我們的話一句隻當一句用,這是根本上的差別。一切的困難都從這兒紮根。

如用白話來解釋古詩,就讀者一目了然的需求下去看,誠有百利。但讀者們不必以看“第二手”、“第三手”的文章為滿足的,最後還須去讀原文,若與原作合看,寧無一弊。利弊相消,則盈虧難定;換言之,所謂好懂隻指新來的文字,其故有的難懂不必因之稍減,似乎有利並非真利。若解釋得錯了,那是賠本,二折一折至於零負,更將不在話下了。

試問讀者於意雲何?即有人說:“你的名理可笑,斷語又不公。你先說文話都不配解詩,結果獨歸罪於白話,豈得謂公?”此難當有,且致佳也,吾將答之。須從頭說起。試問詩詞具在,何須解釋?本來麼,不用解釋的。所以在中國文學史上這些作品很少,不占重要的位置,詩話、詩談之類大雅總不屑也。但今非昔比,人事日繁,去古愈遠,表詮之作,翻譯之篇,應需求而興起,夫豈偶然。質直地說,所以要解釋,隻由於我們離它太遠之故,即使遠而不太遠,便不需要解釋了。究竟怎樣遠法是應有描寫,如何引之使近可以思量的問題。了這兩層,即無疑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