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管理
投資理財
作者:蘇利平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不斷向前發展,我國財政改革也開始將工作的重心和重點放在行政事業單位上來,通過對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情況作出調整,並在全國範圍內逐步實施,進行部門的預算改革目的就是為了對傳統的財政預算從編製以及執行上,甚至包括監督工作上,都要進行重新調整。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預算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屬於我國行政管理機關極其輔助機構,其財政預算管理係統歸屬於我國國家公共財物部分。主要由各級國家政府依據財政收支情況統一管理撥付。近年來,在我們的國情下,國家針對行政體製的調控以及更新的速度也在穩步地提升,與之相關的一些部門迫切地希望對預算管理進行改進更新。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的相關部門也在考慮這些問題,並且特別針對財政改革提出了很多的辦法。本文則從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當中存在管理問題的角度入手,分析闡述解決辦法與建議。
一、當前事業單位對財政預算管理的不合理
(一)預算不準確
隻有堅持與時俱進,才能夠緊跟時代步伐,形成科學合理的部門經費預算編製才能夠更好地促進行政事業單位良性發展。然而,當前我國許多地區部門對自身預算的管理方法比較落後,無法與當前時代發展的步伐相互配合。而大部分的事業編單位大多使用的預算方法都是針對上年的基期預算來進行的,基本上不會考慮到當下走在前列的“零基礎預算”、“績效預算”這樣的方法,因此,各部門的預算往往都會與現實有很大的偏差。另,預算編製和審批的流程沒有符合標準的能力。這就造成了相關項目的收支信息並不健全,更加缺少監管與考核。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能力較差,組織係統畸形
受到傳統管理意識影響,行政事業單位作為社會公共服務單位,向來資金源比較穩定,部門的預算工作並不嚴格,造成了事業單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缺少預算能力與意識,進而造成了預算編製管理能力差,組織係統不完善,更加不注重降低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
(三)預算流程缺少係統性
無論是預算本身,亦或者是預算實施過程中,缺少一個監督和約束的部門,這就造成了會計科目在進行設置時流於形式,過於簡單。部門的預算缺少係統性,無人約束。應當對會計科目的設置進行標準式的要求。原有會計預算科目已經無法滿足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內容,當前會計科目存在問題已經暴露無遺。由於資金來源渠道拓寬,會計科目應當增加,並逐步細化。例如,財政補助以及撥入經費等這樣的二級科目應當增設,通過這種方式加強對預算本身與相關實施的約束性。
(四)缺少健全的監督管理辦法
在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當中,有針對性的預算管理監督體製不健全,缺少有效的監管。部門預算沒有係統性的製度作為保障,實現科學有效的預算就隻能是空談。這些部門當中的預算支出部門仍然采用一種較為粗獷的方法,管理係統停留在框架階段,不能夠起到實際作用。這主要是因為行政事業單位當中的管理監督係統並不具備針對預算的整體管理職能部門,一些單位針對預算中出現的問題,隻能夠“頭疼醫頭”,並不具備動態監督管理的能力。另外,就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屬性,造成了第三方也就是外部監督無法接入到其內部,這樣也會很容易造成腐敗的現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