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建設的難點和解決對策
投資理財
作者:陳秀梅
摘要:內部控製建設水平的高低對於行政事業單位提高其社會公共服務水平,提高行政資源使用效率,提升其行政效能有著重要的作用。筆者在此結合內部控製規範的頒布實施,針對目前國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建設存在的難點,提出了自己的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控製建設 對策
近年來,為了更好地落實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從而促進我國的經濟體製改革和創新,政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體製改革一直在持續的推行。然而,行政事業單位作為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主體,其整體的內部控製建設工作在方方麵麵都顯現出一定的滯後性。為了達到規範國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建設的目標,財政部在近年來接連發布了有關事業單位的幾項準則,對事業單位強化自身預算管理、推進依法行政、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財政部還在2012年底出台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試行),並規定於2014年1月1日開始在所有行政事業單位開始實行,這對於行政事業單位提升內部控製建設水平,具有積極重要的意義。這一規範性文件的頒布緩解了國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建設無章可循的混亂局麵。筆者在此通過分析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建設的現狀,結合內控規範的頒布實施,對如何改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製建設提出有益的對策。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建設的問題與難點
(一)對內部控製認識不足,缺乏風險意識
行政事業單位的不少人員,尤其是領導層都有這樣的錯誤認識;他們認為行政事業單位相較於企業等機構,其業務構成相對單一,資金來源渠道也比較固定風險控製在其中很難起到多大的作用;費心費力去設計、實施風險控製製度難以產生正麵的經濟效果。許多單位的領導人員都以為“一支筆”審批的製度就是最適合行政單位,也是最有效的內部控製製度。因此,不少單位雖然遵照上級機構的規定,製定了本單位的內部控製實施細則,但其實際執行情況卻不甚良好。還有單位的負責人認為行政單位的內部控製就是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控製。這種錯誤認識無疑使得單位的內部控製很難很好地製定和實際推行。
(二)預算編製粗糙,隨意性太強
現有的事業單位預算編製方法普遍是根據本單位上年度的收支決算,再結合當年的實際情況加以適量的增量預算,沒有對預算內的各項目進行仔細的核定。在實際執行預算時,也缺乏比較嚴格的力度,諸如隨意增減預算項目和開支大小的情況也經常發生。這種情況也反映了預算的編製過程缺乏規劃性、科學性,對預算資金的使用過程也沒有提前進行預測,這嚴重影響了預算的實際約束力。特別是關於單位內行政開支經費的支出,沒有合理、明確的開支控製基準,像會務費、招待費等費用開支,即使規定有確切的標準,但在日常執行過程中又不得不暫時審批;結果就是往往先占用了下一年的指標,等到下一次製定預算時又要再增加相應的預算額度,這使得預算管理隻是浮於表麵,難以起到實際作用。
(三)財務部門沒有發揮其應有的監督職能
由於行政單位自身規模大小、人員編製等原因,其內部崗位普遍存在著一人多責,無法做到不相容職務分離等會計崗位原則分工,這給單位內部的資金、資產的管理及保全都來了隱患。目前許多行政事業單位采用的是“先行審批,再審核”的費用開支報銷程序,這樣的程序使得單位財務人員無法參與到單位內重大事項的決策中來,無法很好地控製單位經濟業務的實施過程;單位財務部門對單位經濟事項的參與僅僅在業務流程的末端,無法實施對經濟事項的事前控製及事中監督。在對經濟業務進行實際的核算時,也普遍存在著原始憑證缺乏相關的業務憑證進行比對,致使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計價的準確性都無法合理保證,嚴重製約了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還普遍存在著對票據管理不夠規範、延期上繳款項、私自使用公款的現象。對已經支出、使用的票據沒有及時地核驗、繳銷。同時,由於近幾年行政單位財務製度改革頻繁,導致財務人員難以及時更新相應的新增知識,無法適應單位會計改革的及時變化。
(四)對單位資產疏於監管,存在資產流失現象
集中采購製度的實行使得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采購環節的亂象得到了明顯的控製,但是在資產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環節還存在著比較突出的問題。如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存在推遲入賬的現象,缺乏定期的財產清查製度,沒有明確資產的使用及保管人的職責,最後使得資產使用處於低效率甚至發生資產流失、毀損的現象。還有許多資產的購置事前沒有進行充分的研究決定,這導致購置後或是不符合單位的使用需求,或者幹脆就沒有用處,進而產生資產的閑置及浪費。不僅是對於單位內部的有形資產疏於管理,行政單位對於其自身的無形資產管理更是處於一片空白的階段。如一些行政單位研發申報的專利權,其申報和維護費用時有發生,但專利的推廣和轉化情況卻始終處於停滯階段,這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