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療設備招標采購規範化的探討
投資理財
作者:嚴紅嶺
摘要:目前,醫療設備的招標采購已經得到了不斷完善和規範,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比如設備采購的盲目性、設備招標的公正性、設備招標前的論證性等,隻有不斷規範化醫療設備的招標采購工作,才能確保醫療機構購置到符合需求的物美價廉的設備,從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關鍵詞:醫療設備 招標采購 規範化
自我國頒布實施《政府采購法》以來,醫療設備的招標采購越來越規範,越來越透明,但這不代表著其中就不存在問題和不足。醫療設備的招標采購仍然需要不斷完善,不斷去遏製商業賄賂和資金浪費等不良現象。
一、醫療設備招標采購中存在的問題
(一)招標形式不規範
采購是醫療機構購置醫療設備的重要環節,但有很多醫療機構的招標采購工作比較自由、隨便,缺乏規範。盡管醫療機構對采購人的招標計劃和資格做出了明確說明,但在實際的招標采購工作中,采購人員並沒有認真去落實招標計劃,也沒有遵守醫療機構的招標采購規則,這就導致招標采購製度形同虛設,沒有得到真正地執行和實施。目前,有些招標工作並沒有進行備案,也沒有公布於眾,為了獲取最大的招標效益,招標工作往往流於形式,變成了一場秀,自己做評委,設定招標的控製權力,沒有具體明確的招標評價體係,“暗箱”操作更加明顯、方便、自由、隨意。
(二)缺乏監督管理
一般來說,醫療機構招標采購應重點控製開標、評標和定標這三個環節,同時也需要監管部門的配合。監督管理工作不僅僅是監管部門的全部工作,還應有其他方麵的工作。招標采購工作的整個過程從招標公布後開始到合約結束後止。投標人常常反映監管部門忽視招標工作的“門檻”,缺乏公平性、公正性,招標文件也存在“陷阱”,不合理,從表麵上看是沒有問題的文件,可仔細研究就會發現,招標文件中的要求和條件是專為某一家投標人製定的,這樣一來,很多投標人就變成了陪襯。監管部門不僅對招標現場缺乏監管,對場外的監管力度也很欠缺,場外監管猶如走馬觀花,做足表麵工作,沒有真正發揮場外監管的作用和職責。整個招標采購過程的監管工作流於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意義和價值。
(三)評估專家不夠“專”
醫療設備招標采購的評標專家通常是在開始招標前隨機抽出專家,由這些專家組成競爭性談判小組。由於專家的專業和熟悉領域不同,必然導致意見分歧。所謂評估專家,應該是長期使用該類醫療設備,了解此類設備存在的優點、缺點,以及需要改進的方麵。隨機抽選的專家有一些是不太了解所要采購的設備,所以不能稱其為該醫療設備真正意義上的專家。由於醫療設備品種多、差異大,且與臨床結合密切,任何專家都會存在局限性,很難做到什麼都懂。另外,還有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就是市場行情和產品的發展定位與趨勢,如果評估專家在這些方麵又缺乏認識,那麼評估小組的意見便會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的質量。
二、規範化醫療設備招標采購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