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務卡結算管理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投資理財
作者:潘峰
摘要:為配合國庫集中支付製度改革,公務卡這種新型結算方式應運而生。本文闡述了高校公務卡改革收獲的成效,分析了高校推行公務卡過程中陸續出現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旨在進一步推動公務卡結算製度建設,完善高校財務管理監督機製。
關鍵詞:高校 公務卡改革 國庫集中支付
近年來,隨著國庫集中支付製度改革的成功,各類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係,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監管效果顯著。但也呈現了一個新問題:預算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資金流向財政部門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監管,國庫集中支付製度改革的成效有所削弱。為此,公務卡這一新的支付手段應運而生。
一、高校公務卡結算製度的涵義
高校公務卡是指高校向對口銀行申請,為在編教職工統一集中辦理的一種信用卡,具有25—56天的透支免息期及2—5萬元的透支消費額度,可免息提取現金。高校公務卡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網銀轉賬業務,支出的範圍有差旅費、零星辦公用品、小額加班餐費等支出。
高校公務卡結算製度是國庫集中支付製度深化改革的重大創新及補充,它采用銀行授信額度,教職工公務活動可先刷卡消費,事後在公務卡免息期限內憑發票和POS機刷卡回執或銀行轉賬付款記錄等到財務部門報銷,財務部門核實相關單據無誤後予以報銷還款,以達到財政監管目的的新型財務管理模式。傳統的結算方式中,國庫集中支付係統無法監控由現金支付的公務消費活動,高校公務卡結算製度改變了這一現象,提高了經費使用的透明度,加強了預算執行的監管力度,對高校強化財政監督、加強財務管理起到了積極地推動作用。
二、實行高校公務卡結算管理的成效
(一)有利於提高高校日常公務支出的使用效率
高校通過公務卡的使用,合理地控製了日常公務支出,減少了不必要的支出、奢靡浪費及虛假報銷現象,提高了日常公務支出的使用效率。
(二)有利於高校財務部門減少辦理借款業務,提高了經濟活動的效率
高校師生員工外出開展一定金額的公務活動時,不再需要因提前預借現金、支票或對公轉賬而辦理借款業務,可以直接用公務卡刷卡結算。現金、支票的大量使用,不但會存在流通、保管過程中的潛在風險,也給了商家偷稅漏稅、教職工貪汙腐敗等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高校推行公務卡結算製度,有利於增強公務活動消費中資金使用的安全性、便捷性,提高財務部門和師生員工的工作效率。
(三)有利於財政部門對高校資金的支出進行監管
現金付款的結算方式中,高校某些部門和教職工能夠輕易使用各種方法套取現金,逃避監管、設立小金庫、賬外賬。而在高校公務卡結算製度中,由於公務卡刷卡、轉賬信息中明確標明了持卡人的姓名、卡號、日期、金額、收款單位等詳細信息,每一筆消費都有據可查,虛擬公務活動消費套取現金的機會減少了,各項支出的公開透明度增加了。有利於財政部門深化財政改革,加強對高校經費支出的監管。
(四)有利於提升高校財政資金管理的力度,規範公務支出,杜絕浪費、貪汙腐敗等現象發生
在傳統的高校報銷方式中,有的教職工為了套取經費,在財務報賬中有多開、虛開發票報銷,收集學生、校外人員的私人活動的發票湊票報銷等現象。高校實行公務卡結算製度後,公務卡刷卡信息標明了詳細的消費信息,以便核實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公務消費信息具體、全麵的展現,遏製了虛假報銷、經費濫用等現象。高校推行公務卡結算製度,有利於加強高校資金支出管理,提高財務透明度,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三、高校實行公務卡結算存在的問題
高校部門多、項目多、經費來源渠道多,資金收支額度大、用途複雜,隨著高校公務卡結算製度的推廣執行,公務卡結算報銷在實際操作中出現了各種問題,公務卡結算製度需要進一步改進與完善。
(一)宣傳不夠,學校重視不夠,教職工辦卡率高,用卡率低,用卡意願不高,現金仍為主要的結算方式
信用卡在我國發展較慢,很多高校教職工更習慣於錢貨兩清的現金結算方式,一時之間很難形成刷卡消費的習慣。學校對公務卡結算製度宣傳力度不夠、重視不夠,未強製教職工必需辦理公務卡,未製定公務活動必需使用公務卡結算否則不予以報銷的規定。少部分教職工始終不願辦理公務卡,辦理了公務卡的教職工裏,有相當一部分人在領到公務卡後將手中的公務卡束之高閣,刷卡、還款嫌麻煩,更喜歡直觀的現金交易,用卡意願不高,導致高校公務卡的接受度不高,使用率偏低。
(二)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現狀,導致公務卡用卡限製較多,能刷卡的商家網點及設施不配套
公務卡結算範圍不僅涉及城市、鄉鎮等各地域,而且涉及各個行業領域。我國當前的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大,公務卡的受理商戶分布不均,刷卡環境欠佳。經濟發達的城市銀行業發展迅速,P0S機覆蓋率高,刷卡消費方便,師生員工的消費意願也高;一些經濟欠發達的中小城市和偏遠地區P0S機覆蓋率低,刷卡網點相對較少,甚至不具備刷卡消費的條件;高檔消費場所、大型商場、超市網點較多,低端消費場所、小商家能提供刷卡條件的有限。這些都限製了高校教職工的刷卡消費。
公務卡消費領域刷卡條件受限,使公務活動的財政監管存在盲區。高校教職工可能為了私人的種種利益,用現金購買更方便逃避國庫支付係統的監管。有的商家出於逃稅、方便給客戶回扣招攬生意等各種目的不接受刷卡消費;有的商家接受刷卡,但會將“損失”轉嫁給消費者。這些情況都迫使公務卡持有人不得不到能刷卡,但價格高於其他同行業的商家消費,如:工作加班用餐,出差住宿,購買小額零星的辦公用品、實驗材料、固定資產,會時常遇到這種情況,這些都無形中助長了奢侈浪費之風,與國家倡導的勤儉原則背道而馳。有的幾個商家共用一台POS機;有的一個店主開幾家經營業務不同的分店,但POS 機隻有一台。這些情況下,教職工消費後,發票的開票單位和POS機收款單位往往對不上,若教職工沒有及時發現,回來報銷時則需要補辦一些手續,令教職工覺得麻煩,從而對公務卡結算製度有所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