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機構隊伍

(一)機構

1954年,建場初期很重視植樹造林,當時植樹造林工作是由十三團生產辦公室直接領導,由林業技術員負責全場林業的種植、管理工作。1964年起,進行連隊“五好”建設,各農業連隊重視林業生產,設立專業林業班,由連隊直接領導,負責育苗、種植管理、除蟲治病工作。全場每年春季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活動。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林業工作基本處於停滯狀態,但連隊林業班仍存在,全場有林業工人50人。1976年,林業工作逐漸恢複,林業工作的各項作業開展起來,當年扡插樹苗75畝。1982年3月13日,農場成立綠化委員會。1984年7月,紅星二場成立林業管理站(簡稱林管站),由林管站對全場林木實行統一管理,負責苗木的培育和林木采伐更新定植管理。

1991年3月15日,農場改組綠化委員會,由場領導6人組成,負責全場的綠化工作。根據兵團農(林)發[1991]1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同年11月成立了林業工作站,替代原林管站工作。其職責是貫徹中央的方針政策,執法護林,管理林業生產,實行科學造林,管理林木資源,發放林木采伐證,征收育林基金,籌集林業發展基金,開展林業技術推廣和技術培訓,保護荒漠植被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二)隊伍

1984年,農場林管站配備站長、指導員、會計、出納兼保管各1人。1991年林業工作站成立後,配備站長、會計、出納兼保管各1人。

在經濟體製改革前,全場的林業工作是分配到各個連隊自行負責管理,組織勞力進行培育樹苗、澆水、補苗、植樹。1985年後,林管站收回林業管理權,委派林管員50多人采取承包的形式進行管理,林管員撫管費由林管站核算發放。1991年後,由林業工作站進行核算。2001年,林業人員47人,其中管理人員5人。

二 植樹造林

(一)林業發展概況

1954年,在紅星二場治理鹽堿初顯成效時,為了防風固沙,改變農場的小氣候,當年育出了第一批荒原樹苗。其中桃樹苗5410株,椿樹苗4592株,沙棗樹苗1160株,柳樹苗612株,楊樹苗15840株。

從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農場各連隊都非常重視苗圃的培育,每年春季都要集中勞力造條田防風林,到鄰近的鄉隊采集樹種條,扡插苗圃。1962年,全場成林311.2畝,計79909株,新林60.6畝,計21135株,零星植樹5700株,鬥渠林26817株,葡萄園60畝864株,蘋果園70畝957株,杏樹園35畝1280株,楊樹苗13畝28126株,柳樹苗12畝87883株,沙棗苗35.75畝153450株,蘋果苗1.5畝8800株,核桃苗0.3畝1164株。全場園林專業人員共計44人。在60年代中期,農場每年要造林200畝。由於在育苗造林和糧食生產的用水上,沒有科學合理地調配,幼林死亡較多,當時有一首順口溜:“春季造林熱情高,夏季無人把水澆,秋季牛羊放進去,冬天砍了當柴燒”。1964年農五師副師長張順國在紅星二場幹部大會上提出:每個條田在作物灌水完後,必須將水放到林帶將林帶灌一遍。每年春天堅持修整樹枝,除蟲打藥,冬天來臨堅持給樹幹粉刷石灰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由於“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偷砍盜伐林木,濫放牧,牲口啃樹,毀林的事件常有發生。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主要是逐年更新舊林,采伐木料供農場生產和職工修建房屋的木材需要,來年補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