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二場商業活動從1953年開始,規模很小,除了經營簡單的商品以外,服務業占很大份額。有縫紉、理發、浴池、修理、補鞋、小吃部等項目。1955年縫紉組有12人,除了完成勞保服裝加工,每年縫補破舊衣服上千件。當時是起步階段,基礎薄弱,規模有限,經營條件差,趕著馬車到哈密拉貨,趕著毛驢車下連隊賣貨。
1960年,農場有商業管理人員3人,采購員1人,營業員8人,加工組5人,縫紉組7人,補鞋組2人,理發員3人,蔬菜種植組2人,趕大車者1人。當時的服務宗旨是麵向連隊,麵向生產,全力支援農業第一線。做到“送貨上工地,服務到連隊”。在提高經營效率的同時,農場大搞增產節約運動,實行自產自銷。全年積肥18萬公斤,植樹800株,挖土堿152噸,提煉優質堿5.5噸,打草10萬公斤,修廁所蓋豬圈、種菜、醃鹹菜,養豬4頭,全年增收21080元。在國家困難時期,農場商業采取“特需特供”措施,將緊缺貨物的購買票分配到連隊發放,家庭用品供應結婚戶,紅糖、白糖等營養食品照顧產婦、嬰幼兒童和病號,大衣和棉鞋供應農牧工。特別是1961年,場部商店為職工服務,解決了群眾很大的困難。縫補破舊單衣2750件,棉衣690件,補鞋2167雙,修水桶、補搪瓷盆400件。
“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生產力遭到極“左”思潮的嚴重破壞,物資緊缺,直到70年代末期,全場商品銷售額一直徘徊在60~70萬元之間。1972年銷售額58.3萬元。1973年銷售額63.4萬元。1974年銷售額74.5萬元。1975年銷售額69.4萬元。1978年銷售額63.2萬元。1979年銷售額63.6萬元。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改革開放政策,給各行各業注入了強大的活力。這時生產力得到解放,商品越來越豐富,人民生活逐年提高。隨著購買力的增強,商品銷售額年年提高。1980年銷售額增加到72.4萬元。1981年增加到78萬元。1982年增加到82.88萬元。1983年增加到89.4萬元。1989年銷售額突破百萬元,達到103.4萬元。
90年代初期,由於商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比較完善,職工工資與經營效益掛鉤,增強了商店職工責任感,雖然已經受到個體商業經濟的競爭壓力,但影響不大,經營效益持續增長。1992年銷售額最高達到221.7萬元,職工人均完成銷售額105571.4元。此後,隨著企業經濟改革進入攻堅階段,民營個體經濟迅猛發展,農場國有商業競爭能力削弱,經營利潤逐年下滑。1993年,農場商貿公司銷售額降到189萬元。之後年年降低,導致商貿公司於1997年解體,轉為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