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二場創建初期,為軍隊生產時期。四十七團設供給處,部隊按供給製標準實行按月清領、配發、報賬製度,生產設備及生產資料依靠上級調撥,產品、成本及費用實行統收統支,無經濟核算,不計盈虧。
1954年底,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決定改供給財務為生產財務,確定“利潤上繳、虧損彌補”和“投資撥款、按照投資少、辦事多、效益快”的財務工作方針,撤消師、團原後勤機構,建立師團財務科、股,實行統一財務管理。1955年,十三團成立計劃股、供應股、作業股,財務實行向師報賬製,團不計盈虧。
1957年1月,十三團改名為紅星二分場,分場成立生產辦公室負責財務、計劃、產品處理和農業、林業、畜牧業等生產。根據兵團製定的《兵團農牧業成本核算規程方案》和1957年兵團製定的《國營農場統一成本核算規程〈草案〉》,分場負責全場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農場實行兩級核算,基層單位配有會計,負責成本費用核算,農場進行全麵的生產經營核算。
隨著農場生產力的日益發展,農場的經營管理機構相應作了變革,1959年為計劃管理股、供應股,1962年改為經營管理股,1970年改為後勤處,1978年改為供銷財務科,1984年分設計劃財務科、供銷公司,1988年恢複計財科、供銷科。
1993年,根據財政部頒發的《國營農業企業會計製度和企業會計準則》,進行全麵的生產經營核算。農場內部仍實行三級核算,即農場、基層單位、承包戶。
2001年,農場計財科有財會人員5人,基層單位財會人員共65人(包括會計、出納),農場設置總會計師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