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說,中國目前正麵臨人類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大規模城市化的挑戰。正如前麵所述,根據世界的經驗,在快速的城市化過程中,都會出現大規模的貧民窟。但是這一現象在我國卻似乎沒有應驗,中國在近幾年並沒有看到在別的國家通常都能看到的那種貧民窟。許多人於是驕傲地說,中國1億4千萬農民工進城,卻沒有出現“貧民窟”,創造了舉世唯一的“奇跡”。
但是,中國真的沒有貧民窟嗎?正如著名學者、清華大學曆史係教授秦暉在文章《“圈地饑渴症”與“Slum恐懼症”:兼論如何看待“貧民窟”》中所質疑的:“如果要講中國有1億多流動農民,但是又沒有‘貧民窟’,我們就要問這些人住在什麼地方。他們住在政府蓋的廉租房裏嗎?不是的。他們買了商品房了嗎?當然更不是。那麼他們住在什麼地方呢?”
表麵看起來,中國沒有看得見的形成規模的貧民窟,但那不是因為中國人都已經富有,而是中國不允許貧民窟的存在。中國政府嚴厲禁止在公有土地上私自搭建房屋的行為,更不用說聚集成為貧民窟。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不斷深入,中國很多城市正常的住房根本滿足不了城市新移民家庭生活和長期定居的需要,越來越多的外來人口麵臨著買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困境。那怎樣解決呢?市場給了我們一個答案。
雖然中國沒有貧民窟,但是卻有許多類似貧民窟這樣的地方或者住房。在北京和上海這樣的大城市,這種類貧民窟主要是以地下室以及大量經過特別改造的群租房的麵貌出現。通常在這些地方都聚集著大量的外來打工人員。
比如,2008年根據上海消防部門在閘北區、浦東新區、閔行區、普陀區的調查顯示,稱有1/3以上的小區存在群租現象。群租房主要分布在3個區域:市中心區新建小區,交通便捷的街道和中高檔小區,城郊結合部及農村地區,商鋪、飯店娛樂場所、工廠、工業園區周邊的“集體宿舍”區。
在《南方都市報》文章《“浙江家房客”啟示錄》中有這樣一段分析:“上海房價高,房租也高,一些使用麵積為80多平方米的裝修房,月租在4000元左右。而外來打工者和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很多人的月薪還不到2000塊錢,連租半套房的能力都沒有。他們需要月租五六百的房子,所以才有群租房大量出現。”
在北京也存在同樣的情況。近年來,北京市在原先的市郊天通苑和通州這樣的地方新建了大量的新住宅小區,這些小區外表看起來似乎都很好,但是很多人都知道,在這些小區裏邊存在大量的群租屋。可能在其中的一個100多平方米的單元房裏,就住有七八戶人家,很多屋子隻是用一個非常簡陋的薄隔板將房間分隔開來。在這樣一個100多平方米的單元房裏麵,居住十幾個人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平均每個人也就隻有幾平方米。許多剛剛到北京等大城市的人在短時間內隻能住在這樣的地方。
在中國的不少居住區裏,當地農民還自建了大量的類似“握手樓”樣貌的城中村。這在中國東部沿海諸省都有存在。從北到南,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其中最普遍的是珠三角的深圳、廣州、東莞等地。
由於珠三角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流動人口湧入珠三角。這些剛剛來到當地的人,沒有資本,收入又低,一切都得白手起家,造成對廉價住房的廣泛需求。為獲取更多的租金收入,城中村村民便自發在宅基地基礎上蓋樓,並且蔚然成風。2000年前後,珠三角各城市就已經遍布大量城中村。
這些城中村建築密度經常高達90%,容積率高至6,而樓與樓的間距卻往往不到2米(俗稱“握手樓”)。在深圳龍華,有農民甚至蓋了幾層高的出租房。因為每棟樓建築麵積都限製在自家的宅基地基礎上,所以,每棟占地都很小,普遍占地是400平方米,有些卻有10層樓高。而這些住宅的通風、采光和消防往往都達不到基本要求。其實,這些城中村的麵貌與20世紀初葉英國的很多城市裏的以背靠背樓為代表的貧民區麵貌是非常相似的,是一種低標準高密度的聚居區。如深圳某城中村183棟住宅共2935間房,住有6725人,平均每間2.3人。城中村的大多數居住者是低收入的流動人口,如隻有1000多戶籍居民的深圳大衝村住有6萬人。
2002年聯合國人居署結合各國的情況給貧民窟下了一個定義,即如果一個居住區內缺乏足夠的飲用水、衛生設施、安全的租約、穩固的房屋,以及足夠的住房麵積這五項指標中的任何一項,就可以被定義為貧民窟。以此為參照,就會發現,其實城中村的住房情況和上述聯合國對貧民窟的定義在許多方麵都非常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