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
我國的證券市場主要包括股票市場、基金市場和債券市場。
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個新生事物,它的興起是以證券交易所的建立為標誌的。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正式投入運營。1992年10月,全國性的證券監管機構-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成立,它作為代表政府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為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在立法方麵,1993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第一部全國性的證券法規-《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此後又公布了《公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禁止證券欺詐行為的暫行辦法》、《證券市場禁人製度》等一係列法規,涉及到證券市場的方方麵麵,為證券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經十餘年來的發展,我國股市已成長為亞洲較大、較有影響的股市之一,它在為國內企業籌集資金、激活社會資本存量上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截止2000年9月底,在深、滬兩地進行上市交易的境內公司共有1046家,市價總值達到41849.30億元,流通市值達到13884.97億元,其中B股為113家。另外,在香港發行H股的境內公司有50家,還有公司在美國紐約上市了N股。國內市場上,證券投資基金也達到了1905.15億元,基金投資商17家。這一切,為中國股市進一步發展壯大奠定了堅實基礎。
我國的債券市場分為國債和公司(企業)債券兩類,後者近年來較少發行,而國債的發行量則逐年穩定增長。目前國債的年發行量占財政收入的比例已高於國際公認的警戒線,但由於國債的年度償付壓力不大,而且供不應求,不存在信用危機和償付危機,因此今後一段時間內,國債的發行量仍存在較大的上漲空間。國債在發行方式上,1992年開始承購包銷發行,1995年開始價格招標發行,實現了國債發行價格的市場化。國債二級交易市場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中心,可上市國債品種都在此交易。1994年交易量為713億元,1996年為4962億元。預計加入WTO後,國債的市場交易將更為活躍。
目前,在證券市場準人上,我國已采取的重大開放步驟有:一是允許國外的證券公司或投資銀行在國內設立代表處;二是允許外國證券公司在上海和深圳的證券交易所內擁有特別席位,代理外國投資者買賣B股;三是由國外證券中介機構參與、承擔中國企業向海外發行B股、H股及N股等業務;四是中國人民銀行於1994年批準了由中國建設銀行和摩根·士丹利合資組成中國國際金融公司,該公司可以從事國債承銷、人民幣貨幣市場和投資顧問業務。1997年10月,中國證監會批準該公司可以作A股的承銷和經紀業務。
依據有關協定,我國還承諾,加入WTO三年內允許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33%。合資證券公司不能不能交易A股,隻可以從事A股承銷、B股和政府、公司債券業務,我國同時承諾加入WTO後允許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33%,加入後三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49%。
二、“入世”對證券市場帶來的影響
綜合各方麵情況來看,外資證券機構進人我國市場並全麵開展業務活動是有一個過渡期的,因此,加入WTO後,我國證券市場首先麵臨的不是來自境外的直接衝擊,而是國內產業擅變而引致的連鎖影響,這些影響包括:
1.證券市場體係可能會加劇不穩定性
我國證券市場是一個正在成長中的市場,它所依托的國內經濟正日益強大,所以境外業內人士十分看好這一市場的潛力。在加入WTO後,大量國際金融資金將進入中國證券市場進行投資運作,這將為國內證券市場帶來繁榮,但同時也加深了隱憂。這種隱憂不在於股市指標的高低抑揚,而是外資將會充分利用國內股市的基本麵形勢擴大股市的波動幅度,延長股市的運行周期,使股市大起大落的可能性增大。由於中國股市還不夠成熟,不夠規範,風險防禦機製不健全,還不能有效地防範發生股市危機,這一點應引起重視,即股市的安全性問題。
2.上市公司麵臨優勝劣汰,股市結構重組在所難免
各上市公司與WTO的利害關係有所不同,這一點在加入WTO後必然在企業效益上得到反映。預計這樣幾類企業將在股市上麵臨困境:首先是被撤除關稅與許可證保護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企業;其次是以進出口貿易為主要業務的公司;再次是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生產企業,最後是來料與銷售主要依賴國外市場的公司。相反,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如紡織服裝、輕工業消費品生產與銷售企業將在股市上成為贏家。此外,在加入WTO後,允許外資控股公司上市而且也允許有外資的中國公司上市,這會給部分由國企改製而來的上市公司帶來生存考驗。經過結構調整和新生力量衝擊後,目前股市上部分規模不經濟、效益不突出的企業很可能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