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生產理論表明,作為重要生產要素之一的資金,是生產函數中的一個重要自變量。當資金投入處於邊際報酬為正的階段時,資金的增加,將導致產出的增加,當然作為產出的衡量指標之一的農民收入也就應該相應增加。此外,資金投入與農民收入的關係在很多時候被自然地融入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係中(Goldsmith,1969),被認為資金投入的增加將導致農民收入的提高。這一命題在許多出台的政策裏都被視為一個隱含的假設。在中國,事實果真如此嗎?這還有待檢驗。國內在這方麵已經有一些研究。
關於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國內的研究分為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麵的文獻,定性的研究一般是通過統計分析說明以農業貸款為代表的農村金融體係對農民收入的影響(人行課題組,2003)。定量的研究主要試圖說明以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為代表的農村信貸對農民收入的影響。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課題組(2005)對湖北省金融支農的實證研究表明,農業貸款對農民增收的確起過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對農民增收的貢獻度下降,原因主要是農村生產模式製約和農村金融體係效率低下。也有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結論,認為農村金融對農民收入的支持力度不夠,貢獻不大(許崇正、高希武,2005)。溫濤、冉光和、熊德平(2005)的研究表明,對中國整體金融發展對農民收入增長具有顯著的負效應。
而對於財政支農資金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國內的研究較少,一般也隻是定性地給出財政支農資金能夠促進農民增收的簡單結論,鮮有實證研究作支撐。溫濤(2005)用1952-2002年的數據研究了農業貸款和財政支農資金效應後得出結論:中國財政支農金的增加不僅無助於農業經濟的增長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反而還起到了抑製作用;而農業貸款的增長也並沒有成為促進農業經濟增長和農民收入水平提高的重要資源要素。
綜上所述,現有對農村金融和財政支農資金與農民收入關係的研究來看,還不夠全麵、深入,沒有對影響農民收入的各種因素分析透徹。比如有的模型數據沒有進行平穩性檢驗就直接回歸,其結果的可信程度讓人質疑(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課題組,2005);有的對農村金融與農民收入的衡量指標選取不夠全麵,既未區分農民的實際收入和名義收入,也為對農民收入各個組成部分與農村金融之間的關係進行直接檢驗(溫濤等,2005)。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實證分析,找到金融和財政資金對農民收入的長期影響效果,並對農民收入的不同衡量指標分別進行研究,試圖找到不同收入的影響因素。本文的結構如下:第二部分為實證分析作準備,主要是設定模型,選擇變量,並對將用到的數據進行簡單描述。第三部分是實證結果,在對變量進行平穩性檢驗的基礎上,建立農業貸款、鄉鎮企業貸款、財政支農資金和各農民收入指標之間的協整關係,建立長期模型和短期動態模型,解釋農業資金對農民收入之間的影響。第四部分是結論和政策含義。
二、模型和數據
(一)模型設定
關於資金投入與農民收入之間關係的研究采用的主流模型仍然是Kobb-Douglas生產函數。考慮到Kobb-Douglas生產函數的優良性質,同時,資金有不同的類型,為了準確衡量不同資金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我們需要控製住其它渠道資金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所以,我們把K細分為K1、K2、K3等類型。
(二)變量選擇
為了變量的選取,我們必須弄清楚幾個基本的問題:第一,什麼是農村金融?農村金融的衡量指標是什麼?第二,財政支農資金能夠全麵反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嗎?第三,農民收入用什麼指標衡量?農民人均純收入、農民人均總收入用哪一個指標?用實際收入還是名義收入?
關於農村金融的衡量指標選取是一個比較麻煩的問題。首先,什麼是農村金融?這是一個至今尚未完全界定清楚的概念。長期以來,我們將農村金融的發展視同為農業信貸的投放,農村金融更沒有從一個係統的角度來構建過。這導致了農村金融機構單一,農業信貸規模小,農戶獲取貸款難等一係列問題。如果我們把農村金融界定為農村經營主體、農業生產,以及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的一個製度性安排,那麼,目前我國的這一個製度構架所包含的內容還太稀少。經過近20多年的農村金融體製改革,迄今為止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係(章奇,2004)。就機構而言,目前主要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改製後的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等幾家有限的機構。就業務而言,目前農村金融主要還隻有農業信貸,其它如農業保險、農業擔保等業務尚未開展。就機構的運作來看,中國農業銀行正在走向股份製改革之路,其商業性逐漸凸現,農業信貸日漸減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主要集中於糧棉收購,其它業務剛開始起步,且規模也不大。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支農力度日漸減弱,且大多經營處於困境之中。農村信用合作社資金的非農化趨勢非常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