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農村金融與“三農”問題(13)(2 / 2)

隨著國家一係列扶持“三農”發展的政策措施出台,農村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發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農業市場化、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民收入持續增長。但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農村金融改革與農村生產力發展還不相適應,相對來說比較滯後。作為主要支持農業經濟的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支農作用僅局限於糧棉油收購,擴大業務範圍還處於試點階段。國家開發銀行主要負責國家大型建設項目的投資,對於急需資金支持的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業綜合開發等缺乏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農村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不能得到政策性金融支持,且又急於商業性轉型。農業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與商業金融業務並存,職責不清,政策性資金運營績效較差。郵政儲蓄銀行及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仍處於起步、試點階段。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由於曆史包袱沉重、農業經營中的特殊風險和低收益特征以及農戶經營的分散性和抵押品的缺失等因素限製,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難以完全滿足“三農”需求。

由於銀行改革與農業生產力發展水平不相適應,導致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和“貸款難”現象。要解決“三農”“貸款難”等深層次金融服務不足問題,農村金融改革提速勢在必行。我國的農村金融體製改革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適應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在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礎上,形成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適度競爭,並且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係。隻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積極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農村金融服務麵臨的矛盾和瓶頸

農村金融服務不足,農民“貸款難”,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麵的矛盾和瓶頸。

(一)“三農”經濟的脆弱性與政策扶持不到位的矛盾。

農業是弱勢產業,受自然條件影響大,抗風險能力弱,屬於高風險、低效益產業。我國農村經濟以小規模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農戶數量龐大,居住分散,農戶之間的結構性差別和地區差別大,城鄉差距突出。農戶收入水平低下,生產有明顯季節性,生產經營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比較大,單筆存貸款規模小,而且農戶貸款缺乏必要的擔保與抵押品,生產和經濟的脆弱性顯而易見。如郴州汝城縣2005年因旱災、蟲災等造成的農作物受災麵積12.86萬畝,受災農戶1.46萬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633萬元,平均每戶受損1700多元。同時,農村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貧困群體的幫扶相對滯後,更加製約了“三農”經濟的發展。當前由於地方財政困難,當地政府對“三農”的投入嚴重不足。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任務艱巨,資金需求大且存在巨額缺口。據對某市4個鄉鎮調查,“十一五”期間教育、鄉村公路、衛生事業、電網建設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共需資金7030.8萬元。國家計劃投入資金4831.8萬元,占整個需求的68.7%,資金缺口達2199萬元,占31.3%。4鄉鎮行政負債高達3386萬元,其中貸款占比52.4%,其中僅有8.6%的資金運用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上。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需求和扶貧資金需求,由於投資的長期性、高風險性和低盈利性,商業性金融出於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考慮難以解決。加之對商業金融機構的擔保、抵押、保險、減免稅等措施缺乏,吸引金融資金及社會資金進入農業領域的機製難以建立起來。如衡陽某縣2006年招商引資1.6億元,沒有一項資金與農村經濟有關。盡管現階段我國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並不少,但目前我國政策性金融因定位不清,運行機製不健全,嚴重影響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有效發揮,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不到位加劇了“三農”資金需求與供給的矛盾。

(二)商業性金融與政策性扶持引導不到位的矛盾。

目前,我國商業性金融在改革過程中不斷調整經營戰略和市場定位,普遍把資金投向了效益好、風險小、盈利高的行業,這與農業生產周期長、管理成本高、見效慢、比較效益低、抗自然災害能力差、風險大形成反向。同時,農業結構調整中的服務分散化與金融服務集約化的目標也產生了衝突。更為重要的是農村商業性金融普遍曆史包袱沉重,市場風險大,經營困難,而與此對應的國家對商業性金融的政策性扶持引導不到位,國家對商業性金融支農缺乏必要的優惠政策扶持,政策傾斜力度不大,特別對商業性金融支農工作缺乏正向激勵機製引導,沒有有效發揮商業性金融支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如對“三農”貸款稅收的減免、財政補貼與扶持、農業政策性保險的完善等金融支農的長效正向激勵機製缺失,從而限製了商業性金融支農作用的充分發揮。據調查,某市2006年末金融機構貸款餘額296.77億元,其中農業貸款41.67億元,僅占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