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家要出台扶持政策引導和支持商業性金融做好支農服務。
天然弱質的“三農”經濟必須由各級政府提供政策上的大力扶持,合理分擔商業性金融的經營風險和成本,有效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的問題,實現農村商業性金融與“三農”互動雙贏的良性發展。一是給予稅收減免和優惠。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對商業性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項目或農業貸款占比達到一定比例的,原則上實行普遍的免稅政策或減稅政策。特別對以服務“三農”為經營宗旨的農村信用社,要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二是建立政策、風險、保險補償機製。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體係,通過建立中央、省級財政金融支農風險基金,對商業性金融的政策性金融業務提供財政貼息和其他補償。建立財政資金配套機製,實現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互動,發揮財政資金的扶助作用,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向農業領域配置;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建立農業風險基金,製定農業貸款風險補償製度,對商業銀行發放的國家鼓勵的高風險低收益“三農”貸款,提供利差補貼和彌補呆賬貸款損失,減少由於自然災害風險和市場風險所造成的貸款損失;開發農業貸款補償保險品種,按照農業保險的業務比重對商業性保險公司給予相應的保費補貼,減免涉農保險營業稅等扶持政策。三是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和擔保公司。改革現行農業保險製度,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範圍,各級財政對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給予保費補貼,完善農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攤機製,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係。鼓勵龍頭企業、中介組織幫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由政府出資或多方籌資組建符合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政策性農業貸款擔保中心,或引進境外涉農擔保機構,鼓勵組建民間出資的商業化擔保公司和會員出資的會員製擔保公司,大力發展農村互助擔保組織,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提供擔保,並鼓勵從事低風險的投資業務,實現保值增值,提高其擔保能力,切實解決農戶及農村個體私營經濟融資擔保難的“瓶頸”問題。同時,建立完善農村動產和不動產抵押登記機製,加強對農村擔保抵押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農村擔保業務的穩健發展。四是給予必要的金融政策扶持。對“三農”信貸投入大的農村商業金融機構應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和差別利率政策,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促進和引導商業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
(三)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