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現狀及需求分析
航道
作者:馬奕
[摘要]通過對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的來源、投入和使用現狀進行說明,提出在經費投入和使用方麵存在問題;根據“十二五”航道發展形勢,采用彈性係數、內推估算和政策解讀等3種方法對經費需求進行推算,得出未來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需求將逐年增加;建議相關部門積極解決經費不足問題,加大經費投入。
[關鍵詞]航道管理;航道養護;經費
1 現狀
1.1 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來源渠道
近年來,國家根據航道管理和養護的事權和職責出台一係列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燃油消費稅財政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內河航道應急搶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界河航道養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明確航道養護經費的來源渠道,規範其使用管理。地方各級政府也根據中央政策法規,出台相應的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
據調查,目前全國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的來源渠道劃分為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自籌資金。
1.1.1 中央財政
目前,中央財政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一般預算項目、燃油消費稅、界河養護專項資金、應急搶通資金等。
(1)中央財政一般預算項目
主要用於國家事權的航道養護支出,如長江航道。
(2)燃油消費稅收入2008年我國實行燃油消費稅改革,燃油消費稅收入主要用於替代公路養護費、航道養護費等6項收費的支出。其中,用於航道養護的支出以2008年實際征收的航道養護費為基數,逐年增加。
(3)界河養護專項資金2012年國家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製定《界河航道養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建立了界河航道養護資金保障的長效機製,為提高界河航道養護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礎。2011年其資金規模達8000萬元。
(4)航道應急搶通資金2011年9月13日國家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內河航道應急搶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了應急補助資金從中央財政的一般預算資金中安排,專項用於內河航道應急搶通。2011年其資金規模達5000萬元。
1.1.2 地方財政
地方財政投入包括燃油消費稅轉移支付、船閘收費、航道補償費、地方財政一般預算項目(省級、縣市級)等。
(1)燃油消費稅轉移支付
中央財政根據燃油消費稅征收情況,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向各省市進行分配,用於交通基礎設施養護和建設的支出。
(2)船閘收費江蘇、浙江等部分省市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的船舶過閘費。
(3)航道補償費
江蘇、湖南等部分省市按有關規定對損害航道及其設施收取的補償費。
(4)地方財政一般預算項目(省級、縣市級)由地方財政按一般預算安排,用於航道養護的資金。
1.1.3 自籌資金
自籌資金投入主要包括社會分攤、航電樞紐收入、事業收入等。
(1)社會分攤少數省市規定由企業分擔其受益部分航段的養護支出。
(2)航電樞紐收入
由航電企業按照規定從發電收入中提取適當比例,用於船閘維護和進出閘口航道的維護。
(3)事業收入部分航道養護單位以事業經營收入來彌補養護經費的缺口。
1.2 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投入情況
據統計,2006年和2010年全國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投入分別為32.45億元和46.72億元,“十一五”時期,年均增長率為9.54%;“十二五”初期,隨著國家對內河水運重視程度的增加,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迅速增長,2011年投入達68.93億元,較2010年增加47.55%。總體而言,中央財政、地方財政、自籌資金三方麵均加大了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