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全國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現狀及需求分析(2 / 3)

1.3 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使用情況

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由各航道管理養護單位根據工作任務及要求實行預算管理,其支出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大部分。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據調查,從2006年到2011年,在總經費支出中,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穩定,其中,基本支出所占比重為64.22%,項目支出所占比重為35.78%。近六年來,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約占40%,人員經費約占60%。

從增長幅度看,“十一五”期間,航道管理維護經費總支出中,基本支出的年均增速為13.53%,其中:公用經費平均增速20.2%,人員經費年均增速9.55%;項目支出的年均增速為10.31%。與“十一五”相比,2011年,公用經費增速變緩,增幅為8.6%;人員經費增速變快,增幅為23.14%;項目支出增速變快,增長21.46%。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有如下特點:

一是經費投入總量上升,大部分投向高等級航道地區。全國航道管理和養護經費投入逐年增長,且增速明顯提高。擁有高等級航道地區的經費投入占全國經費投入比例約為95%,投入較多的為沿海和長江、黃河中遊地區。

二是中央財政投入增幅加大,地方財政投入比重減少,自籌資金投入比重較低。“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投入約占經費總投入的三分之一,年均增速為12.26%;2011年,國家加大財政投入,增速達93.61%,所占比例上升至45.3%。地方財政投入占總投入的一半以上,年均增長5%,但其占總投入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自籌資金雖然占經費總投入比重較低,但其增速明顯,已從2006年的8.5%增加到2011年的17.9%。

三是經費支出比例較為穩定。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的比例較為穩定,約為6:4。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支出占總支出的比例總體上升,人員經費支出比例有所下降。

2 存在問題

據調查,現有航道管理養護和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存在以下問題:

2.1 經費不足,缺口較大,增幅相對較慢

從調研情況看,2011年全國經費缺口8.43億元,缺口比例在12%以上。以廣東省為例,2011年用於航道養護的經費約3.5億元,僅滿足實際需求的75%。近幾年,與水運建設的增速相比,航道維護資金投入的增速較慢。據統計,2006年至2011年經費投入年均增長率為16%,同期,內河航道建設投資年均增長20%。

2.2 經費使用與財務預算管理要求不相適應

由於航道養護經費大都采用財政轉移支付,項目計劃下達和資金撥付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兩個係統流轉,存在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既有計劃已下達、資金未到位的現象,也有預算已下、計劃未到的現象。這導致資金無法及時撥付,從而影響航道養護進度,增加資金使用成本。

此外,受自然和人為因素的影響,航道管理和養護的時效、方式、措施等方麵都有特殊要求,而預算管理無論從項目上還是時間上均有嚴格規定,兩者存在不協調的情況。如經費劃撥時間滯後,致使一些必須第一時間進行的航道管理養護工作難以開展;又如受經費項目限製,一些難以預計而又實際需要發生的航道管理和養護工作難以進行或延遲進行等。這些都影響或降低了航道管理和養護質量,製約了航道建設成果的有效發揮。

2.3 現有經費投入中存在一些盲區和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