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參考文獻(5)(1 / 3)

146王永錫等:《主體經濟論》,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頁。

147大衛·科茨:《所有權、財產權與經濟績效》,龐娟譯,《經濟社會體製比較》2008年第3期。

148“構建和諧社會的六個關係研究”課題組:《論和諧社會的經濟基礎》[J],載於《上海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6年第4卷第6期。

149黃少安:《產權經濟學導論》,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98—99頁。

150劉詩白:《主體產權論》,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5頁。

151黃少安:《產權經濟學導論》,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頁。

152楊海濤:《西部民營企業發展路徑分析》[D],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153登姆塞茨:《一個研究所有製的框架》,科斯、阿爾欽、諾思等,《財產權利與製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製度學派譯文集》,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8頁。

154菲呂博騰、配傑威齊:《產權與經濟理論:近期文獻的一個綜述》,科斯、阿爾欽、諾思等,《財產權利與製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製度學派譯文集》,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05-206頁。菲呂博騰和配傑威齊在這裏還指出,“削弱”一詞代表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它常常是意味著在以下方麵存在對所有者的權利的某種程度的限製:(1)一種資產的形式、地點或本質的改變;(2)對一種資產的所有權利以一個共同協議的價格轉讓給其他人。

155周其仁:《產權與製度變遷——中國改革的經驗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3頁。

156羅納德﹒A﹒卡斯:《產權製度與法治》,倪斐編譯,《經濟社會體製比較》,2007年第5期。

157王衛國、王廣華:《中國土地權利的法製建設》,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37頁。

158江平:《中國土地立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56頁。

159王衛國、王廣華:《中國土地權利的法製建設》,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頁。

160黨國印:《論農村集體產權》,《中國農村觀察》1998年第4期。

161覃天雲:《關於《物權法(草案)》的修改意見》,《中國經濟時報》,2006年2月16日。

16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0頁。

16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0頁。

16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98頁。

16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99頁。

166楊宏雲、胡呂銀:《集體土地所有權內容研究》,《江海學刊》2006年第5期。

167這一數字被廣泛引用,可見於劉田(2001)、蔡繼明(2005)、梁亞榮和陳利根(2006)等,最後者轉引自陳錫文:《為中國城市化:農民、土地與城市發展作的序》,中國經濟出版社2004年版,似較可信。

168周其仁:《中國農村改革:國家與土地所有權關係的變化——一個經濟製度變遷史的回顧》,《中國社會科學季刊(香港)》199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