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共有地的悲劇 (1)(2 / 2)

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對每一個牧羊人來說,增加放養的羊會給他個人帶來利益,而增加羊從而導致過度放牧的損失,則是由全體放牧人來承擔。這種對公有資源使用的狀況,導致了公有的東西總不如私有的讓人愛惜。

還有很多看不見的共有地悲劇。

《鬱離子》 是明朝劉伯溫所寫得一部寓言散文集,其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有趣的故事,故事大意是:瓠裏子從吳國返回粵地去,吳相國要派人送他,說:“派的人會自己選擇官府的船而過河。”送的人還未到,此時停泊在水中的船有上千隻,瓠裏子想自己選擇一隻官船,但不能識別。送的人來了,瓠裏子問他說:“有這麼多船,怎麼選擇呢?”那人回答說:“這太容易了,隻要看到那破篷斷櫓而又掛著舊帆的就是官船。”瓠裏子按他說的果然找到了官船。

故事盡管簡單,但是這背後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經濟學道理呢?經濟學家為我們做出了深刻的解釋。在經濟學中,公有產權是指由社會成員共同享受利益的一種產權,與之相對的,私有產權則明確了使用、轉移和交換財產的獨占權。當人們能夠將勞動成果轉化為私人財產時,人們就會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術,更加精明地工作,顯然私有產權會鼓勵更明智的管理,而產權並非私有的官船長期疏於維護自然就“破篷斷櫓”了。

產權不明晰也就是“沒有產權”或“沒有設置產權”,因為不同主體之間產權關係不明晰,意味著誰的權利都沒有限製、沒有邊界,誰都不能確保自己的產權,也就等於沒有產權。因此,產權的功能就是通過設置或確立產權的功能,從而減少在經濟活動中的不確定性。

其實我們每天都在實踐著這樣的道理,如果你擁有一輛汽車,你肯定會積極地更換機油,定期維修並檢查車的內部是否得到很好的保養,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你粗心大意,那麼你不得不自己麵對高額的維修費用,並且將來你賣出的時候還難以要個好價錢。

人們確立或設置產權,或者把原來不明晰的產權明晰化,就可以使不同資產的不同產權之間邊界確定,使不同的主體對不同的資產有不同的確定權利。這樣就會使人們的交往環境得以確定,大家都更能夠明白自己和別人的選擇空間。其實,設置產權與把原來不明晰產權明晰化都可以歸結為一種情況,都是由“沒有產權”到“有產權”。

私人產權究竟比公有產權好在哪兒呢?科斯用燈塔為我們解開產權之謎指明了方向。

經濟學上的燈塔

在“傳統智慧”看來,建造燈塔根本無利可圖,除非政府用強迫的辦法收稅,否則燈塔將會無人建造。這種觀點認為,雖然燈塔能夠保全船員的生命和貨物的安全,但卻很難向獲得好處的船主收費,因為雖然船主們偷偷地用餘光獲得了好處,但完全可以“繞開”燈塔,甚至可以謊稱自己沒有借助燈塔。

很不幸,這一次“傳統智慧”又愚弄了我們,最早的燈塔的確是私人建造的。讓我們跟隨科斯回到燈塔誕生的英國,看看18世紀的蒼茫大海上,關於燈塔究竟上演過什麼驚心動魄的故事。

17世紀以前,英國幾乎沒有燈塔,即使到18世紀燈塔也並不多見,隻有各式各樣的航標,比如教堂和尖塔、房屋和樹叢,但都不是燈塔。不過到了1820年,英國一共有了46座燈塔,其中大部分是私人建造的,傳記作家哈裏斯評述說:“燈塔建造者是這一時期投機者的典型代表。他們主要不是出於公共服務的動機。燈塔建造者的最初動機是個人利益,但至少他們能完成建造燈塔的任務。”

當時人們可以從國王那裏獲得專利權,國王允許他們建造燈塔和向受益於燈塔的船隻收取使用費。具體的做法是由船主和貨運主遞交一份請願書,聲稱他們將從燈塔獲得極大的好處並願意支付使用費,經營燈塔和征收使用費的權力由國會通過法令授予個人。不過當時燈塔管理相當的混亂,每個燈塔稅率和稅額都不相同,征收的原則也不同。船隻每經過一座燈塔,要根據船隻的大小繳納使用費。人們甚至刊載有不同航程所要經過的燈塔相應收費標準的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