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一定要弄髒自己的家園嗎? (2)(1 / 2)

把糖果製造商趕走

產權理論的奠基人科斯曾經舉過一個著名的案例——斯特奇斯訴布裏奇曼案。在英國倫敦的威格莫爾街,有一家糖果製造廠,起先它並沒有受到人們的重視。不久,搬來了一位醫生鄰居,開始的時候,糖果製造商的機器也沒有對醫生造成損害。

但此後醫生在緊挨製造商車間的地方建了一間診所,並引進了先進的診療設備,他發現糖果製造商的機器發出的噪聲和震動使他難以使用他的新設備,尤其是噪聲妨礙了醫生用聽診器檢查病人的肺部疾病,於是矛盾開始了。

隨即,醫生便提出訴訟,要求糖果製造商停止使用機器,而法院爽快地發出了醫生所要求的禁令,判決確定了醫生享有不讓糖果製造商使用機器的權利。

但很快人們發現,這是一項草率的宣判。

起初糖果製造商並沒有損害到醫生的利益,而隨著醫生采用新的設備,製造商卻不得不承受停產的後果,糖果製造商因為鄰居的新設備而不得不關門,這似乎是個可笑的結論。

科斯認為,矛盾的解決應該由雙方協商決定,除了上麵的解決方案,糖果商還可以對醫生進行補償,如果製造商答應支付給醫生一筆錢,且其數目大於醫生將診所遷至成本較高或較不方便的地段所帶來的損失,或超過醫生減少在此地看病所帶來的損失,醫生也許會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允許製造商的機器繼續運轉。

進一步,我們假設,如果法院的判決是製造商勝訴,那麼製造商將有權繼續使用有噪聲和震動的機器而不必支付給醫生任何賠償費。於是,情況倒過來,醫生將不得不付錢給製造商以求他停止使用機器,如果醫生在機器繼續使用時減少的收入大於他付給製造商的費用,那麼顯然在由醫生付錢以使製造商停止使用機器方麵就大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似乎,事情好像越來越複雜,而整個問題的實質還是很簡單,甲給乙造成了損害,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不得不懷疑“庇古稅”,因為這是一種簡單的決定:製止甲,或者甲賠償乙,簡單的方法遮住了我們的眼睛。然而,在科斯的幫助下,我們發現外部性的問題具有相互性,即避免甲對乙的損害將會使甲遭受損害,而縱容甲的做法也會繼續傷害乙,因此我們必須做出決定: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

按照“庇古稅”理論,如果甲的經濟活動對乙產生負的外部性,那麼就應該由甲對乙進行補償,而科斯指出了“庇古稅”的不足,他在《社會成本問題》一文中開門見山地指出,外部性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單向問題,而是具有相互性,並且,避免乙的利益受到損失的同時也會對甲的利益造成損害。真正的問題在於判斷究竟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

科斯定理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從社會總體成本與福利的角度避免較嚴重的損失。

我們從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入手,假設房間裏隻有兩個人:一個吸煙者,一個不吸煙者,他們就是否允許在房間吸煙發生衝突,庇古的做法是,對吸煙者進行征稅,來補償不吸煙者,而科斯的辦法是將空氣的使用權授予某個人。

如果一個人被視為某件商品的自然所有者,那麼其他人希望獲得機會,就必須購買。當權力授予了吸煙者,他有權決定是否吸煙,如果新鮮空氣對不吸煙者的價值超過了吸煙者的價值,那麼不吸煙者就會提供足夠的錢用來補償吸煙者的損失。當權力授予了不吸煙者,吸煙者就必須對吸煙帶來的“快感”進行評估,而不吸煙者就會補償對不吸煙者帶來的損失,或者放棄這項權利。看起來這似乎是一個有些荒唐的例子,但卻能很好地幫助我們認識外部性的核心問題。

科斯進一步指出,如果產權明晰,並且交易成本為零,無論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都可以實現社會成本的最小化與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讓我們回顧一下交易成本的內容,並默默思索一下上麵的這句話,因為全世界的經濟學家用了半個世紀才真正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