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另一位現(John Royers Commons)代西方法經濟學的偉大先驅——約翰·羅傑斯·康芒斯站了出來,他關心的重點與凡勃倫有所不同,他更重視法律製度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他通過“交易”這一基本單位把法律、經濟學和倫理學聯結在一起,並且法經濟學思想主要體現在他的集體行動理論、利益和諧理論和“法製決定論”之中。
康芒斯認為,無論什麼樣的社會集團之間發生什麼樣的利益衝突,隻要把有關的雙方組織起來,通過集體的談判,衝突就會得到協調,理想的社會秩序就會建立起來。
以今天的眼光看來,康芒斯對“財產”、“交易”這些概念的深入分析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財富,甚至對法經濟學的奠基者——羅納德·哈裏·科斯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早期的製度經濟學家們認為,市場秩序並非隻是看不見的手的結果,也是集體行動實現從利益衝突中創造利益的相互關係的產物,法律、習俗也在約束著人們的行為。自此之後,有無數的經濟學家為此進行了不懈的奮鬥,其中包括科斯、諾斯、布坎南、奧爾森、阿爾欽、德姆塞茨、巴澤爾、威廉姆森、張五常等等。
為什麼要集中在製度上呢?法律與市場究竟是怎樣的影響呢?
傳統的經濟學家隻是提出了問題,並進行了完整、細致、甚至有些華麗的描述,而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最終,以科斯為代表的新製度經濟學完成了用主流經濟學的方法分析各種製度的經濟學理論體係。用科斯的話來說,“當代製度經濟學應該從人的實際出發來研究人,現實中的人在由現實製度所賦予的製約條件中活動。”諾思認為,製度經濟學的目標是:研究製度演進背景下,人們如何在現實世界中做出決定以及這些決定如何改變世界。
科斯與諾思都強調了新製度經濟學應該研究人、製度和經濟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在他們看來,法律是用來約束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而經濟學是研究資源稀缺的前提下,人們做出的立即行為。在不確定的世界中,人們試圖建立一個人際之間的互動關係,製度就是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製度提供了一個塑造經濟、政治和社會組織的誘因構架,其中法律、規定是正式規則,慣例、常理是非正式規則。
關於製度,也有許多有意思的話題,有的製度開始提出的時候,人們都讚成,之後隻是慢慢地去完善它,比如說專利製度。也有的製度,開始提出的時候,就遭到了巨大的反對,人們隻能在反對聲中不斷適應它。比如,謝爾曼反壟斷法和克萊頓反壟斷法,自始至終都受到經濟學家的猛烈抨擊。壟斷法的對錯涉及太多的問題,我們更關心的是,什麼是好的製度呢?
什麼是好的製度?
為了鼓勵那些有特長的學生,善良的人們提出並建立了保送生製度,保舉那些成績優秀或有特長的學生直接讀大學,以促進素質教育的發展,消除應試的片麵性。可是,2000年發生在湖南隆回一中的作弊事件震驚了全國,也改變了人們對高考保送製度的看法。隆回一中評選的14名保送生中竟有13名是假的,其中一名被學校推薦的學生離專科最低分數控製線還差100多分。
在日益追求公正與效率的今天,原本出於好心而建立的製度卻變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是製度錯了嗎?究竟什麼樣的製度更有效?
經濟學家奧尼德·赫維茨在機製設計理論中提出了兩個原則:激勵相容原理和顯示性原理。好的製度也應該滿足這兩個原則,下麵我們就用故事解釋一下。
好的製度必須能夠鼓勵人們說真話。老師為了懲罰那些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讓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舉手,如果對舉了手的學生懲罰太重,那麼下次就沒有人會再說真話;而如果懲罰太輕,又會誘使更多的人不做作業,因此老師必須在要求說真話和不偷懶之間作一個折衷。
好的製度還要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福利。英國曆史學家查理·巴特森所著的《犯人船》中記載了這樣一段曆史:1790-1792年間,英國政府將流放澳洲的犯人交給往來於澳洲和英國之間的商船來完成,經常會發生因商船主或水手虐待犯人,致使大批流放人員死在途中的慘劇。後來大英帝國對運送犯人的製度稍加改變,流放人員仍然由於來往澳洲和英國之初之間的商船來運送,隻是運送犯人的費用要等到犯人送到澳洲後才由政府支付給商船,僅就這樣一點小小的改變,幾乎杜絕了犯人死於途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