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軍爭篇(1)(1 / 3)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1),莫難於軍爭(2)。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3)。

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4),委軍而爭(5)利則輜重捐(6)。是故卷甲而趨(7),日夜不處,倍道兼行(8),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9);五十裏而爭利,則蹶上將軍(10),其法半至;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11),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12),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利(13),懸權而動(14),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15)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16),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17)也。故三軍可奪氣(18),將軍可奪心(19)。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20),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21),勿擊堂堂之陣(22),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23),背丘勿逆(24),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25),窮寇勿追,此用兵之法也。

【注釋】

(1)交和而舍:指兩軍營壘對峙。舍,駐紮。

(2)軍爭:兩軍爭奪勝利的條件。

(3)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指通過曲折的途徑而達到近直的目的,化不利為有利。患:禍患,不利。

(4)舉:全的意思。

(5)委軍而爭:丟棄笨重的物資,輕裝前進以爭利。委,丟棄。

(6)輜重捐:輜重,軍用器械、糧草等。捐,損失。

(7)卷甲而趨:卷起鎧甲急速行進。卷,束也。

(8)倍道兼行:倍道,加速趕路。兼行,晝夜不停地行。

(9)十一而至:部隊因疲勞而掉隊,僅有十分之一兵力到。

(10)蹶上將軍:蹶,損折、挫敗。

(11)豫交:與諸侯結交。豫通“與”,參與。

(12)山林、險阻、沮澤:曹操注:“高而崇者為山眾,樹聚為林,坑塹為險,一高一下為阻,水草漸洳為沮,眾水所歸不流者為澤。”

(13)廓地分利:廓,開拓。

(14)懸權而動:指權衡敵我形勢,相機而動。

(15)軍政:古兵書名。

(16)人既專一:意即人都集中精力視聽,統一號令。

(17)變人之耳目:指根據白天和黑夜的不同情況來變換指揮信號,以適應士卒的視聽能力。變,適應。

(18)奪氣:挫傷士氣。氣指剛勁勇銳之氣。

(19)奪心:動搖決心。心指意誌、決心。

(20)靜:沉著冷靜。嘩,喧嘩、嘈雜。

(21)無邀正正之旗:不迎擊旗幟整齊、部署周密的敵人。

(22)勿擊堂堂之陣:不攻擊實力雄厚、陣容嚴整的敵人。

(23)高陵勿向:向,仰攻。對於占高地之敵,不去仰攻。

(24)背丘勿逆:逆,迎擊。敵人若背靠高地,不可正麵攻擊。

(25)圍師必闕:包圍敵軍時要留缺口。

【譯文】

孫子說:用兵的一般法則,將帥接受國君的命令之後,從征集組織軍隊,到同敵軍正式對陣,沒有比爭取有利的戰機更困難的。爭取有利戰機的困難,在於把迂回的彎路變為直路,把不利的患害變為有利。

所以,用迂回的路線並以小利引誘敵人,比敵人後出動而先期到達會戰的地點,這就是懂得彎路和直路的道理。軍爭有其有利的一麵,同時又有其危險的一麵。如果攜帶所有的輜重與敵爭利,就會趕不上,如果放棄所有的輜重去與敵爭利,輜重就會損失。因此,卷起盔甲急進,晝夜不停,加速趕路,走上一百裏地與敵爭利,那麼三軍將領就可能都會被俘;體力強壯的士卒跑在前麵,體力疲憊的士卒落在後麵,一般隻會有十分之一的兵力可以按期到達;走五十裏路去與敵爭利,上將軍會受損折,一般隻有半數兵力可能按期到達;走三十裏路去與敵爭利,一般隻有三分之二兵力可以按期到達。所以,軍隊沒有輜重就會滅亡,沒有糧食就會滅亡,沒有積儲就會滅亡。所以如果不了解各國諸侯的打算,就不能與之結交;不掌握山林、險阻、沼澤等地形,就不能行軍;不使用向導,就不能得地利。所以用兵打仗要靠權變才能成功,根據條件是否有利而決定其行動,以分散和集中為變換戰術。所以軍隊行動快起來像疾風,慢起來像森林,對外擄掠像烈火,按兵不動像山嶽,不可窺測像陰天,攻擊衝鋒像雷霆。擄掠鄉邑,分奪民眾;擴張領土,分奪財物;權衡利害得失而後相機行動。預先掌握彎路與直路關係的就能獲勝,這就是戰爭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