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體育考試(2 / 2)

在評價體係中每個項目都設置了最低檔分,即:立定跳遠是10分、耐力跑是9分、坐位體前屈是8分,也就是說一個學生隻要參加了都會得到27分。中考體育總分是50分,一個學生的體育成績再差或考試時一點力都不出的都會得27分,那麼所有學生隻進行了23分的考試,隻有在這23分裏,學生的差距才會有。在十年前的考試中,就是考多少最後就得多少,不努力的就可能是零分。在這兩個時間段的中考中,我認為以前的考試還要更科學一些。

六、在中考規則裏還有就是關於部分學生免考

對於免考的學生把關是非常重要的,但很多地方都做的不好,隻要體育成績差,就都是免考學生,根本就沒有什麼機構進行監管。為什麼出現這種情況,那都是中考規則的原因。因為免考的學生會獲得35分的成績,如果體育差的學生可能比35分還少,最低隻能得27分。所以當全部的中考成績下來後很少有學生得35分以下的。這種考試規則的製定可以說大家對於體育中考有很大的誤解,不了解規則的人都認為國家對體育越來越重視了,都從以前的30分增加到了50分,實際上是從以前的30分降到了現在的15分,因為差距就從15分中體現出來。

本人認為這種體育中考模式必須改,不然應試教育就會越來越嚴重,素質教育就不會落實,學校體育的發展就會受到嚴重影響。我認為中考還是涉及以下內容:

(一)加大體育中考總分分值

適當增加中考的分值,讓社會重視體育,持別是家長,會督促學生進行鍛煉,從而引起學生自覺參與體育鍛煉,養成鍛煉的習慣。

強化平時成績的考核力度,可以將平時成績納入中考,適當的將比重偏向於初三,讓學生從小應該對體育引起重視,並不是到了初三才開始強化訓練。對學生平時對體育學習行為和表現進行評價,促進體育教學常態化發展。嚴格落實考核製度,不流於形式,把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的表現、體育大課間的表現,體育課堂的表現和考試成績都納入中考。

(二)應該設立學生的選測項目

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的鍛煉內容進行分類,結合學生個體差異,加大技能類自主選項考核項目。這樣會滿足學生個體化發展需求,讓學生按照自己的興趣和能力,選擇符合自己發展或興趣的運動技能項目進行考試。

(三)設置必測項目時應全麵化

考試項目不要過於單一,不僅僅是田徑,要涉及球類、武術、體操等項目。在中考前三個月宣布檢測內容。

總之體育的中考目的不是把學生全部考差,最根本的目的是在“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下,學校應向學生傳授體育與健康的基本文化知識、體育技能和方法,通過科學指導培養學生的健康人格、增強體能素質、提高綜合能力,養成學生終生從事體育鍛煉的意識與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