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十五年的改革積累的改革紅利使得過去十年成為經濟增長最好的十年;而過去十年改革的停滯乃至倒退,是導致我們社會越來越不和諧的主要原因。
失去的十年要理解未來,我想我們得理解過去,至少要理解過去三十五年的改革的曆程。這個三十五年的過去,我們可以有好多的劃分,我的一個最簡單的劃分就是把過去的十年和之前的二十五年區別開來。
我先從過去的十年(2003—2012)講。對過去十年我有這樣三個判斷:第一,從經濟增長速度的角度來講,是過去三十五年裏最好的十年;第二,從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的角度講,是過去三十五年裏比較嚴重的十年;第三,從體製改革的角度講,是失去的十年。這就是我對過去十年的基本的評價。
我們先看經濟增長。簡單說,我們的GDP過去十年平均達到10%的增長率,並且沒有大的起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我們的貿易出口增長平均達到20%,我們的外彙儲備從2000億美元增加到34000億美元,我們的國際地位大大提高,我們的經濟規模在世界上的排名,從十年前的世界第五位變成了三年前的第二位。所以中國人現在覺得很了不起,有人預測再有二十年中國就超過美國了。
但是看看我們的社會矛盾,比十年前要激烈得多。我感覺到,現在你要找一個滿意的群體好像很難,到處都在抱怨,到處都在發牢騷,沒有一個群體總體上是滿意的。企業界人士,你去跟他們聊就會發現,充滿了焦慮和不安全感,所以好多人開始移民。窮人不滿還可以理解,富人也不滿,那就不好理解。老百姓不滿還可以理解,但你發現政府官員也不滿。各種各樣的群體事件不斷發生,官員、政府和老百姓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政府和知識界的距離也越來越遠。我覺得,過去三十五年裏,好像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普遍不滿。現在政府遇到一個什麼麻煩,好多老百姓當笑話看,似乎這個國家不是我的,這個國家是別人的,與我沒關係,我隻是一個旁觀者。
再看體製改革,為什麼說是“失去的十年”?過去十年基本上沒有什麼重大的、突破性的改革,反而有些方麵出現了倒退。比如說,前二十五年私營企業發展迅速,到90年代開始國退民進,但是過去十年逆轉了這個趨勢,變成了國進民退,國有企業越來越強勢,民營企業越來越弱勢。十年前本來已經開始審批製改革,但現在需要審批的項目反倒比原來增加了許多。還有法治的問題。十年前,我們強調建立法治國家,但過去十年,我們已經不再這麼強調了。我不需要舉更多的例子,大家可能都有一些切身的體會,過去十年在改革方麵確實是沒有大的作為。
前二十五年的改革紅利大家自然會問:經濟增長依賴於體製改革,既然我說過去十年改革方麵沒有進步,那怎麼能夠取得高增長呢?我的答案是,過去十年的經濟成長主要來自前二十五年積累起來的改革紅利。
我來舉三個例子。第一個是民營企業的發展。過去十年,盡管民營企業受到好多的壓製,但是我們90%的就業都是由民營企業解決的,如果沒有民營企業在前二十五年的發展,從20世紀80年代夾縫裏生存,到90年代獲得“正宗”地位(就是說,法律上承認了),我們怎麼可能有過去十年的高增長?我稍微回顧一下,在上個世紀80年代,個人做生意一開始隻能當個體戶,私營企業是不合法的,而後到了1988年,私營企業才變得合法,個人才可以在工商局注冊成立私營企業。在這之前辦的好多私營企業都是打著鄉鎮企業、集體企業的招牌,就是在法律上那樣注冊,戴一個“紅帽子”,所以後來在90年代,有一個“摘帽子”的運動,就是原來非正式注冊的私有企業變成了正式注冊的私有企業。這個過程當中也出現了好多的矛盾。當初人家給你戴一個紅帽子也不能白戴,所以改製中出現了一些政府部門的敲詐勒索。但是,總體來講,私有企業的份額不斷增長。然後再到了十多年前,出現了互聯網企業,互聯網這個行業基本上都是民營的,是靠外資和民營資本發展起來的。當然這裏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政府那時候不太懂這個東西。
第二是國有企業改革。國企改革一開始是想在維持國有體製的前提下通過“放權讓利”改善國有企業的效率,但到了上世紀90年代以後,國有企業好多都虧損,各地政府被迫出售一些他們控製的國有企業,所謂“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有些地方把國有企業整體打包出售,或者單個出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