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主要地區與國家篇(8)(1 / 3)

3.結構性矛盾是重要誘因

首先,隨著歐盟和歐元區的日益擴大,成員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變得參差不齊。希臘、葡萄牙等國工業基礎薄弱。1970—2010年,希臘工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從32.8%降至18.1%,服務業從54.0%攀升至80.5%,經濟支柱產業主要是航運、旅遊,其中旅遊業約占GDP的20%。2010年,葡萄牙服務業占GDP的比重為74.6%,經濟增長主要依靠旅遊業和房地產業。這些國家的這種產業結構具有明顯的周期性,對外部需求依賴嚴重。而且,由於歐元區的貿易轉移效應,區內產業分工越來越有利於競爭力強的北部成員國,而相對弱的成員則在區內的“小全球化”中逐漸被邊緣化。德國、荷蘭等北部國家與希臘、西班牙等南部國家之間出現經常項目嚴重失衡。德國、荷蘭等具有很強的出口競爭優勢,長期擁有經常項目順差,2009年順差餘額達到GDP的5%。而希臘、西班牙等南歐國家因勞動生產率相對低下,出口競爭力較弱,出現巨額經常項目逆差。由此,歐元區自身出現發展失衡問題,加大了貨幣政策調整難度。相對於德國,希臘等成員國消費市場的角色被固化,經常項目逆差劇增,卻又無法通過貨幣貶值來擺脫困局。

其次,雖然希臘等南歐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比北歐低,但自加入歐元區以來,迫於政黨與工會的壓力,這些國家在福利製度方麵極力向富國看齊,在稅收與財政不允許的情況下,過度提高公務員工資和退休養老金等福利待遇。這些國家先後建立了包括兒童津貼、病假補助、醫療、教育、住房、失業救濟、養老保險、殯葬補助等各類社會福利製度,社會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普遍高達20%以上。2000—2007年,希臘、愛爾蘭、葡萄牙和西班牙四國工資上漲幅度分別為29.4%、27.8%、22.6%和26.8%。高工資、高福利再加上人口老齡化的加速,不僅給政府造成巨大的財政壓力,而且導致單位勞動力成本上升,使希臘等南歐國家在與亞洲等新興市場的低成本競爭中更於處劣勢。此外,高標準的失業救濟和優厚的社會福利使失業者寧願在家裏等待政府補助,也不願出去找工作,這進一步拉高了失業率。金融危機使希臘旅遊業受到打擊,導致經濟增長乏力,財政收入增長緩慢。但政府財政開支不斷擴大,因此隻能不斷舉債,依靠赤字財政。缺乏實體經濟支撐的高福利政策必然導致赤字飆升,隨著風險一步步積累,債務危機爆發隻是時間問題。

最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以及歐元的持續升值,使南歐國家以往具有的傳統產業的競爭優勢喪失殆盡。加之歐元區實行統一的貨幣政策,各國在麵臨內外失衡時無法通過調整貨幣政策以提高出口競爭優勢,隻能采取財政刺激政策,以維持國內經濟增長。在經濟擴張期,隻要經濟持續增長,政府稅收就會增加,財政支出缺口可以通過稅收增加來彌合。但當金融危機爆發時,經濟衰退、稅收減少,希臘等國的財政赤字驟然惡化,成為主權債務危機的主要引爆器。

4.遊資炒作起推波助瀾作用

2001年希臘加入歐元區時,為達到《馬斯特裏赫特條約》提出的要求,即政府預算赤字不超過GDP的3%、未清償債務總額不超過GDP的60%,希臘政府通過與美國高盛集團合作,與其簽訂一係列金融衍生品協議,將財政赤字降為1.5%。其實,當時希臘的真實財政赤字是GDP的5.2%,遠遠高於3%。尤其是,以各種手段讓債務維持在規定水平之下的國家不隻希臘一家,還有葡萄牙、意大利、西班牙,甚至德國也造假。

當時對財政赤字情況的隱瞞,為後來危機爆發埋下禍根。債務危機爆發後,高盛等投行又大肆做空歐元,導致全球市場一片恐慌,美歐股市連連下挫,歐元大幅貶值,經濟出現“二次探底”風險。在對衝基金等遊資推波助瀾下,希臘等債務危機國家的融資成本飆升,使其無法用借新債來還到期的債務,由此助長危機爆發並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