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階段是企業、勞動保障和政府機構改革。企業改革的任務是明確主業範圍,調整機構;改善會計財務結構,解除互相擔保關係;強化大股東和經理層的責任,提高經營管理的透明度;抑製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循環投資和內部交易。韓國五大集團選擇 7 個核心項目(成品油、化工、半導體、鐵路車、飛機、發電設備、船用馬達等),根據專業化分工和強化競爭力的要求進行資產互換。其餘企業集團由債權銀行負責推動改革,對其中的17 個集團的 303 個機構執行合並、收購或者清算,一共處理了237家。勞動保障的改革,首先把雇傭保險的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的企業,擴大最低工資法的適用範圍;然後增加對失業保障社會安全網的預算支出,由1997年的4.3兆韓元增加到1998年的6.1兆和1999年的8.3兆;最後通過勞資協議,在企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中,集體解散原來的雇傭關係。政府機構改革,中央政府的雇員計劃用3年時間減員2.6萬名,約占雇員總數的16%,1999年末已經執行1.7萬名,約占11%。地方政府機構計劃3年裁員5.6萬名,1999年末已裁員 2.8 萬名,占雇員總數的10%。這項改革減少政府預算開支1.2兆韓元。
通過三個階段的改革,韓國的經濟擺脫危機,開始了明顯的恢複好轉。首先是貨幣金融恢複穩定。外彙儲備由1997 年末的89億美元增加到2000年 4月末的846億美元;韓元對美元的彙率在危機爆發前是880左右,1997年12月24日劇增至1965,2000年5 月1日恢複到1115;拆借利率由1997年的31.3%恢複到2000年5 月17 日的 5.1%;公司債券的收益率也由28.9%恢複到9%。其次是對外經濟部門明顯改善。貿易收支,1990~1997年為赤字667億美元,1998~1999年轉為盈餘629 億美元;外商投資,1962~1997 年總共 246 億美元,1998~1999 年達到224億美元;1997 年末到2000 年 3月,外債總額減少 149億美元,對外債權增加521 億美元,淨債權達到141億美元。然後是企業狀況明顯好轉。通過償還債務、增資、解除擔保和禁止新增互相擔保,企業的財務結構得到很大改善,利潤明顯上升。四大集團的平均負債比率由 1998 年末的352%下降到1999年末的174%以內;407個上市製造業公司的利潤由1998年的1.3兆元增加到1999年的16.2兆元;6個最大企業集團之外,其他企業改善銷售提高利潤率,也由1998年的虧損9.2%轉為1999年的盈利1.7%。在改造大企業的同時,中小企業和合資企業改善了借款條件,獲得加快發展的機遇,新設法人對破產法人的比率由1997年的3.4經過1998年的 2.6 提高到1999年的12.3.創新企業通過韓國二板市場籌資由1998年的1.7兆元增加到1999年的3.1兆元。1999年12億美元的出口,中小企業占了 67%的份額。最後是宏觀經濟形勢全麵好轉。1999年在物價上升0.8%的前提下,GDP增長 10.7%,恢複到危機之前的增長水平;失業人數由1999年2月的178萬減少到2000年2月的110萬;證券市場全麵反彈,1999年末的指數達到970~1000點的水平,比1997年11月末的376點上升2.5倍;1999年11月的股票市值達到 330兆韓元,為GDP的68%,也比1997年增長2倍;流入國內股市的外資增加約600億美元,外資占有證券市場份額一年時間由13.7%提高到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