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4 深市股票個股與印花稅調整之間的關係(1 / 1)

下麵分別研究印花稅稅率調整對深圳股市選定的單個股票的衝擊效應。我們研究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方法。本章中事件定義為印花稅稅率的調整。我國印花稅稅率調整的公布之日也就是實施之日。所以三次事件發生時間分別為1997年5月10日、1998年6月12日和2001年11月16日。研究數據區間選取的是事件之前30個交易日和事件之後70個交易日的數據,並且根據不同的樣本區間長度來選擇。估計時期為事件之前1個交易日到前20個交易日的收益率數據。檢驗時期為事件之後一個交易日到若幹交易日,一般取為10個交易日、20個交易日以及30個交易日不等。

具體計算方法為:

(1)首先計算正常收益(NRi)。本章采取常數均值收益率法,正常收益為事件之前1個交易日到前20個交易日的收益率。

(2)計算異常收益(ARit)。異常收益為樣本收益率減去正常收益。

(3)計算異常收益均值,將異常收益在樣本區間進行平均得到。

(4)利用t統計量度量異常收益均值為零的概率。

這裏,表示的標準差。

根據以上的計算方式,我們可以得到三次印花稅調整對深圳股票市場單隻股票的政策衝擊效應。我們選取了12隻深圳股市中的股票。其政策衝擊效果見表6-4.就1997年印花稅調整對深圳市場的衝擊而言,異常收益均值不顯著的股票數目明顯較大,這表明了單隻股票對印花稅調整的反應不是很明顯;但是從異常收益均值為負值的股票數目來看,在所選取的時間段中,一半以上的股票異常收益均值為負。在最初10個交易日中,所有股票的異常收益均值全部為負,這表明印花稅稅率上調使單隻股票的股價下跌,盡管這種下跌有時候是不很顯著的。1998年印花稅調整盡管也表現出類似的模式,但是不顯著性更大一些。不顯著一欄數目明顯過多,都在10隻股票以上;而且正值股票數目較少。分析1998年印花稅率調整,僅僅從5‰下調了1‰,因為下調幅度較小,而且單隻股票對印花稅稅率調整反應不太敏感,所以會出現正值數目較少的情況。但是,2001年的印花稅稅率調整就表現出了完全不同的模式。這是因為該次印花稅稅率調整較大,從4‰下降到了2‰。這在調整之後的10個交易日內最為明顯,在5%的顯著性水平之下,異常收益均值顯著不為零的股票數目竟然達到了5隻,接近一半;而不顯著的股票隻有4隻。而且所有12隻股票的異常收益均值全部為正,這表明該次印花稅調整使深市上述12隻股票股價上升,其中8隻股票樣本期間異常收益均值顯著異於零。這裏值得指出的是,盡管最初10個交易日單隻股票對印花稅稅率調整表現出較強的敏感性,但隨著時間增加,這種敏感性衰減也是比較快的。這些結論與對深市大盤指數的研究是一致的。

考慮到各個公司在該段時期可能會有其他因素對股價產生影響,以及選用方法在處理股票是可能會具有的信息遺漏等因素,結合深市大盤指數對印花稅調整的結論,我們有如下結論:

(1)概括來說,單隻股票對印花稅調整將會做出反應,具體說來,就是印花稅稅率下調將會使股價上升,會得到一個正的異常收益;印花稅稅率上升,將會使股價下跌,會得到一個負的異常收益。

(2)從數量上來講,單隻股票對印花稅調整的反應不是很明顯。這一方麵取決於當時印花稅稅率調整的幅度。一般說來,稅率調整幅度越大,股票價格的反應也就越明顯。例如,股票價格對1997年和2001年印花稅調整比1998年調整的反應更為顯著,就是因為前者印花稅稅率調整的幅度較大。另一方麵還取決於既有的政策組合以及本來的股市運動形態。

(3)從時間上來說,單隻股票對印花稅調整的反應隨著時間推移而衰減。一般說來,印花稅調整公布實施後10個交易日中表現比較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