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如何提高人民銀行事後監督質量(2 / 2)

二、對於提高人民銀行事後監督質量的建議

(一)增強完善監督中的獨立性

對於事後監督中心中管理的模式進行改革,明確同這一部門對口的管理部門,並且專門設定一個辦公室負責製定製度規章以及日常的管理;各個地區分支的機構要以省為一個單位來進行垂直的管理,有省會城市的中心支行來負責事後的監督,並對監督工作在具體運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解決;本級機構對行長以及上級的監督部門負有直接責任,這樣就使多頭指導,協調困難的現象得以緩解。另外,要對績效的考核模式進行一定改革,上級部門進行的對口考核同監督部門進行監督的結果相結合,同業務部門績效掛鉤,這樣提升業務部門對事後監督的工作認識和重視程度。

(二)加強重點性的監督

1.對風險性的監督進一步加強。事後監督中心這一部門是內部控製中重要的職能型部門,應當把監督重點放在對存在資金風險的案件的發現以及防範上,通過設定風險管理的機製,利用風險識別、風險預警以及風險評估和報告等一係列的措施,對資金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整體性的控製和防範。

2.要對內部的控製機製進一步完善,增強對預警性的監督。對風險的防範機製不斷進行健全和完善,對監督部門中控製性措施的有效性進行深入的分析,對內部控製中薄弱的環節進行深入的查找,同時對內部控製的製度在執行方麵是否合規以及賬實的核對、內外帳的核對情況進行一定的通報,對存在隱患性的風險進行預警報告。

3.還要對監督的成果進行綜合性的運用。監督人員不但要對核算的差錯進行及時地糾正,而且要對業務指導過程中出現的相關信息進行積極地整理和收集,從而為上級指定的決策提供一些參考性強的依據,對完善改進事後監督工作持久健康發展起到一定促進的作用。

三、結束語

事後監督中心本是人民銀行在運營過程中進一步加強對資金風險的防範,加強建設監督體係而成立的一個重要的部門,然而目前事後監督中心在對資金風險的防範以及進行一定的事後監督方麵存在著一些問題,造成自身監督力度不夠,引起了大家的質疑。因此,唯有對事後監督中心的職能進行進一步完善,增強監督的有效性,才能夠真正發揮事後監督中心的作用,達到對資金的風險進行一定的防範的目的,從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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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淼.試論提升人民銀行事後監督的效能[J].吉林金融研究, 2012(09).

(編輯:陳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