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融支持欠發達地區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難點探析(2 / 2)

(三)缺乏信貸主體,製約融資規模

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在不改變現有的生產關係的製約下,造成該組織是一種鬆散的組織、是一種抵抗風險能力較弱的組織,僅僅是農戶在生產經營、銷售服務上的組合,缺乏健全的組織框架,缺少良好的信貸主體,組織內部各成員難以形成共同抵禦信貸風險的集體意識,獲得銀行機構的信貸支持的難度大,製約了融資規模,導致生產規模難以擴大。

(四)缺乏擔保機製導致融資難

作為扶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地方性金融機構,在給農戶放貸時,除林權抵押貸款外,最主要是農戶信用貸款,但對信貸部門來說,農戶收入低、償還能力有限、貸款風險較高,造成信貸部門“怕貸”的不良局麵;在沒有健全的擔保機製、優惠的財稅政策條件下,麵對高風險的業務,信貸部門給農戶放貸的積極性不高,容易引起農戶缺乏資金,合作組織機構資金鏈斷裂的問題。

三、金融支持所應采取的對策

(一)加強業務宣傳,提高農戶認識

金融機構,特別是服務“三農”事業的機構,在平時的業務宣傳中,不僅要注重城區的宣傳效果,更應將關注點轉移到農村,結合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通過業務講解、金融支持所取代的顯著成效為宣傳的突破口,緊扣助農發展、促農增收的宣傳主題,逐漸提高農戶認識,使參與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農戶有資產需求時,將注意力轉移到金融支持上。

(二)盤活固定資產,獲得金融支持

結合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模式、收入分配因素,在不斷增加農戶收入的條件下,適當拓寬發展模式,積極引導合作組織的各成員轉變發展思路,以長遠利益為重,以同步發展為導向,構建共同的財產體係,壯大和完善固定資產規模,加快土地及其資產的流轉速度,盤活資產的利用效率,提升資產的產出效能,使固定資產作為抵押獲取更大的信貸支持力度,從客觀條件上解決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中融資難的問題。

(三)以共同發展為基調,構建法人主體

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規模、發展方式要以各成員增收為出發點,以共同發展為基調,在擴大生產、提高產能、深化發展的過程中,通過宣傳培訓、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方式,引導各成員應將合作組織當成自己的事業來做,以企業模式構建合作組織,參照企業管理規範合作組織內部的管理方式,理順各成員之間的利益關係,通過合法途徑構建實體法人身份,獲取金融支持,加快資金流動。

(四)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職能

由於農業生產的不確定,即使完善的農業保險體係也無法涉及到農業生產的方方麵麵,此時就需要政府機構充分發揮其服務職能,探索建立以財政資金為主,其次商業資產為輔的擔保體係,通過財政控股的形式的建立專門的農業擔保機構,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專業合作組織“擔保難”、“融資難”的問題。

(編輯: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