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金融結構優化問題探究(1 / 2)

我國金融結構優化問題探究

金融與經濟

作者:盛文鐸

【摘要】金融結構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處於資源配置的中樞地位,金融結構問題目前已成為阻礙我國金融業發展的主要限製性因素。本文主要對我國當前金融結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對實現我國金融結構優化的基本原則及具體策略進行了闡述。

【關鍵詞】金融結構經濟結構市場化導向

一、引言

伴隨著我國金融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金融結構存在的問題越來越成為金融發展,甚至是經濟發展的製約性因素。金融結構是指一個國家現存的構成金融總體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存在形式、分布、相對規模、相互關係及配合的狀態。一般而言,金融體係結構、金融工具結構、利率結構被用來集中反映國家的金融結構狀況,更確切的說,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及租賃等金融機構的組織狀況、現金、支票、股票、彙票以及證券等金融工具使用範圍及其在金融交易中所占比重,金融商品價格的構成狀況,金融業務活動等要素之間的不同組合形式與狀態影響著國家金融體係的發展狀況。

二、我國金融結構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一)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不匹配

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的發展息息相關,金融總量的增長與金融結構的優化不僅能夠從微觀金融運作上產生重要的影響,同時也對宏觀經濟調控,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有著及其重要的作用。從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實體經濟體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如經濟增長方式的轉型、企業市場化、產權多元化等,實體經濟領域的活力不斷增強;與此相對應的是,金融體係方麵的變化並不十分明顯。我國金融結構在轉型期難以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需求,從一定意義上看,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之間存在不匹配性,金融結構相對滯後於經濟結構發展,致使很多經濟主體的融資需求無法得到應有的滿足。具體地說,金融體製與實體經濟體製的不匹配性,金融所有製結構與實體經濟所有製結構不匹配,金融機構規模與實體經濟企業規模結構不匹配,金融機構利差收益與實體經濟企業資金購買力不匹配等構成為製約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

(二)金融係統資源配置效率不高

在全球範圍內,金融結構的演變與發展存在某些共同特性,但金融結構在一國發展的個性化空間也十分關鍵,就我國而言,金融結構具有銀行主導型與政府主導型雙重特征。其中,政府主導型的金融結構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政府對金融領域的過多幹預與控製,政府在各個層麵保持著對金融體係的壟斷性控製,以金融資產價格控製、信貸配給機製等方式進行政策性幹預。政府主導型的金融結構特征使得金融市場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市場主導的多元化占有比率較低,金融價格的市場化程度也受到相應的影響,導致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目前為止,我國金融機構的種類呈現多元化發展,但機構內部結構卻並不合理,銀行業尤其是國有銀行的壟斷性地位依然存在,而其他例如信托、租賃業等發展及其緩慢,金融機構內部結構性矛盾也十分突出。整個金融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彙市場和黃金市場等)在參與者結構、種類結構、融資方式結構方麵都存在不平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