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金融結構優化問題探究(2 / 2)

三、金融結構優化遵循的基本原則

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在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金融體係應該成為經濟發展的領航產業,以其強大的引導與促進功能提升實體經濟發展的活力。處在轉型期的我國金融結構優化需要考慮多方麵的因素統籌兼顧,一方麵要堅持金融對經濟發展的條件性功用,與實體經濟發展保持一致性,將金融結構調整與滿足經濟發展需求的目標結合起來,滿足不同經濟主體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麵金融結構優化需要堅持市場化導向,提升金融市場的占有份額,增強金融體係的創新能力與對經濟發展的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金融價格的市場化程度,構建合理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製,提升市場資源配置的效率。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結構優化與調整需要綜合考慮一國的國情與經濟發展的具體階段,切勿隻關注金融結構的深度。

四、金融結構優化的具體策略建議

我國銀行主導型的金融機構特征規定了銀行業在資金融通方麵的壟斷性地位,金融業過度依賴於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比例過低的金融結構失衡問題十分嚴重。因此,以構建相對均衡、分散化的金融結構作為基礎,大力扶持金融市場的發展,提升金融市場的直接融資能力是我國金融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同時,中央銀行要合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積極推進以市場為導向的利率形成機製改革,激發利率對市場資源配置方麵的重要作用。對金融機構中的內部結構性矛盾也要進行相應的政策安排,從長期來看,我國金融體係中高度集中的銀行主導型特征不會發生明顯的改變,當前要實現對金融機構內部的相對均衡,采取多種措施鼓勵、支持中小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積極性,並將國有大型銀行的市場占有份額限定在一定的區間內,如國家財政政策提升對債券市場的扶持力度,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緩慢,難以實現對銀行業金融風險的有效分散,提升債券市場的直接融資能力可以更大程度上滿足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以金融創新為內在動力,提高市場機製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在優化金融機構的基礎上,要注意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

五、小結

金融結構與經濟發展存在顯著的相關性,我國當前的金融結構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內在需求,構建與適應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相對均衡的金融結構,是我國金融體係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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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