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房地產融資現狀探析(2 / 2)

三、解決房地產開發融資問題的對策

(一)融資渠道多元化

融資渠道多元化就包括銀行信貸、地產信托、地產基金及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等,它們各自市場地位不同,在資本市場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銀行信貸主要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地產信托主要發揮中長期財產管理功能,針對房地產企業運營需求設計個性化信托產品,擴大供需雙方選擇空間;地產基金則是從資金到項目,先募集大量資金,再投入到不同回收期的項目中;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為發放住房抵押打開機構提供後續資金,間接支持了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與此同時可以推行房地產證券化,將房地產證券活躍在金融市場上,這些商品主要報告MBB、MPB、MPTB、CDO、IO及PO等。這樣可以有效吸收市場中閑置的資金,且能最大程度上降低風險。

根據現行融資渠道的特點,建議降低銀行信貸比例,加大房地產信托市場比例。推進利率市場化,逐步放開存款利率管製,充分釋放資金的市場價格。與此同時,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建立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推行房地產證券化。引入保險基金,由於保險公司資金量大且穩定,若能適當引入並通過相關機製規範,能避免如美國“次貸危機”之類的事件。

(二)商業銀行應加強自身管理

商業銀行應加強自身管理,建立以風險控製為中心的業務監管機製。針對現狀,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應重點核實借款方資料,將風險防範的重點放在事前事中控製,而不是事後補救。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體製,識別監控處置各項風險,不能僅考慮抵押物或首付款,忽略了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市場波動的風險。商業銀行應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的管理和防範,建立全國性的房地產企業及個人信用檔案係統,根據不同信用等級的借款人給予不同條件的房貸,利於商業銀行對風險的預測和識別。完善個人誠信管理體製,嚴格遵守有關製度規定,不受利益驅使,給不符合要求的開放商放貸或個人貸款,完善內控管理製度,避免因客戶的大量違約而陷入資金流動性困境。與此同時不斷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空間,豐富交易品種,提高透明度和市場效率,拓寬資產保值增值的渠道。

(三)完善房地產金融法律法規環境

現階段,我國許多金融產品相關法律法規仍然不健全,而市場經濟行為都需要在合理的法律法規範圍內執行,因此建立健全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體係,為房地產融資營造一個良好的法製環境打下基石。一是針對房地產融資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修改補充現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製度條例,製定完善包括改進土地招牌掛製度,規範新型融資工具的組織形式、流通轉讓、收益分配,住房抵押貸款、個人信用、住房公積金及房地產擔保等有效監督房地產金融行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二是在房地產融資過程中,應該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對出現問題的單位或個人應嚴加處置,並立即停止放貸追回已貸款項。各級政府應明確其職責,中高端房產供應由市場調控,政府應著重於保障安居房的建設。建立健全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機製,公平分配,維護社會公平。同時還應加強二手房交易市場和租賃市場規範,用製度條例調整並規範。通過房地產金融法律法規的完善,不斷調整房地產融資渠道、融資成本、投資流向,確保房地產金融的健康運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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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黃燕(1985-),漢族,湖南長沙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研究方向:金融學。

(編輯:龍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