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學鼻祖宋慈
前幾年,一部風靡熒屏,創下收視率奇跡的電視連續劇——《大宋提刑官》,讓800多年前的一代法醫學鼻祖——宋慈,重新走進了人們的視野。做為國內第一部古裝紀實電視劇,《大宋提刑官》講述的是我國南宋時期法醫宋慈的傳奇一生。
宋慈,字惠父,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生於福建建陽,南宋理宗淳祐六年(1249年)病逝於廣州經略安撫使任上。宋慈於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年)進士及第,曆任江西信豐縣主薄、福建長汀縣知縣、福建邵武軍通判、江西提點刑獄、廣東經略安撫使等職。在自己20多年的仕宦生涯中,宋慈曾先後4次擔任高級刑法官,也就是提刑官。
宋慈師從著名理學家、朱熹再傳弟子真德秀,自幼受朱熹理學的熏陶。走上仕途之後,宋慈心係民情,政聲頗好,深受百姓的愛戴。擔任提刑官時,宋慈更是做到實事求是,不管多小的案子,宋慈都要親自過問,並且不厭其煩地去尋找有力證據。就是憑著這種“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的尊重生命的嚴肅態度,宋慈成就了一代法醫傳奇。
宋慈認為,死刑是最重的刑罰,任何刑罰都是由犯罪事實決定的,而犯罪事實又是必須經過反複檢驗才能下定論的,所以,檢驗結果往往決定了罪名的成立與否。宋慈要求司法官員,斷案時不管案發何處,即使屍臭撲鼻也必須親臨現場查驗,否則以失職罪論處。
“男女授受不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等封建倫理教條,使得封建社會司法人員在檢查死者屍體的時候,隻得把人體的私密部位遮蓋起來,從而嚴重影響了司法人員對案情真相的了解。宋慈秉著“證據重於一切”的原則,大膽反抗封建倫理觀念,要求司法官員“凡驗婦人,不可羞避”,必須認真檢驗死者身上的每一個部位。
在斷案的過程中,宋慈經常要查驗屍體,斷定死者死因。這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斷案人員必須具備紮實的醫藥學和病理學知識。宋慈原本隻是一個儒者,缺乏這方麵的知識。為了彌補這方麵的不足,宋慈認真鑽研前人的醫藥學著作,並將其中的知識與診察方法與實際案情相結合。
宋慈在擔任湖南提點刑獄並兼大使行府參議官時,於南宋理宗淳祐四年(1247年)寫就了世界曆史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洗冤錄》花費了宋慈10年的心血,是宋慈一生司法檢驗經驗的集大成者。《洗冤集錄》共5卷53目,約7萬字,內容翔實,主要有宋代的司法檢驗法令,解剖、檢驗屍體的步驟和方法,現場勘查的注意事項,如何鑒定各種死傷原因,如何區分毒物和急救等等。
《洗冤集錄》麵世之後,成了以後中國曆代司法檢驗的參考,也曾先後被翻譯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國文字,在世界法醫學史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直到1598年意大利醫生菲特裏斯出版了《醫師關係論》,歐洲才有了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比宋慈的《洗冤集錄》晚了整整350年。
但是,我們要知道,真正讓宋慈名垂千古的不僅僅是他不朽的《洗冤集錄》,更是他對生命無比尊重的態度和對真理、真相執著追求的科學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