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在深閨延平府(1 / 1)

養在深閨延平府

引言

東漢建安元年(196年),析侯官縣設南平縣,隸屬會稽郡。晉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縣為延平縣,屬建安郡。南朝宋泰始間(465年─471年)複名南平縣。

唐武德三年(620年),改南平縣為延平軍,屬建州,上元元年(674年),改延平軍為劍州。天德三年(945)複名延平軍,不久改為劍浦縣,屬劍州。

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年),改劍州為南劍州。

元至元十五年(1248年),升南劍州為南劍路,治所劍浦縣(今南平市),大德六年(1302年),又改南劍路為延平路,隸屬江浙行中書省福建道宣慰使司管轄。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延平路為延平府,隸屬福建道,領南平、順昌、將樂、沙縣、尤溪、永安6縣和上洋廳。

清承明製,後設延建邵道,治所在今南平,領3府:延平府、建寧府和邵武府。

中華民國初年,撤銷延平、建寧、邵武3府,設北路道,延平府的建製從此淡出曆史。

新中國成立後,尤溪、沙縣、將樂、順昌4縣隸屬南平專區,永安、大田2縣隸屬永安專區,後大田縣劃歸晉江專區。1956年成立南平市,下轄19縣,1995年撤南平地區設地級南平市,原南平市改為延平區。

1956年3月撤銷永安專區,1963年設三明專區,1970年,尤溪、沙縣、將樂劃歸三明專區,後改名三明地區。1983年,撤銷三明地區,設省轄地級市,次年永安撤縣設縣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