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提高了,但弊病接踵而來,女兒的作業開始潦草,明顯是應付差事。看來作業的質量還得把關,李梅又施行了一項新政,作業完成之後,要和女兒一起進行成果分享。如果成果令人滿意,女兒會得到我額外的“糖豆”獎勵。“糖豆”獎勵法是傳統激勵方式,種類齊全,花樣繁多,包括一個小文具,一個小貼畫,睡前講個故事,一起做一個好玩的遊戲,等等。“財迷”的女兒一聽有獎勵,當然接受了她這個新政。
新政策的效果顯而易見,每天李梅多抽出10分鍾時間,把女兒的作業都看一遍。分享的過程是互動的,李梅會在分享的時間裏更多地把我欣賞女兒作業的地方講出來,比如,某個生字寫得真不錯,今天口算的速度比以前有進步,等等。在這個過程中她也鼓勵女兒能提出自己的問題,如:同樣一道題還有其他的解法嗎?這個字最多能組多少個詞?等等。短短的時間裏,她的誇讚帶給了女兒很多的動力,女兒也變得善於思考了。女兒的作業很快在時間和質量上都達到了要求,更重要的是,她沒有把作業當成負擔,她喜歡做完之後得到欣賞和肯定,她始終都覺得寫作業是一件快樂的事情。
3.放手讓孩子自己寫作業
古人雲:授人以魚不若授人以漁。家長與其天天看著孩子寫作業,力求一時的完美,不如放手,讓孩子嚐嚐失誤的滋味,然後,給孩子指出錯誤所在,原因所在,再教給他解決問題的方法。兒子剛上學的時候,李靜就給他買了一個小鬧鍾,每次在他寫作業的時候,都事先定好鬧鈴,鼓勵兒子在鬧鈴響之前做好作業。作為獎勵,兒子可以每晚看半小時他最喜歡的動畫片。剛一實行時,兒子自然無法一下子達到要求,李靜就及時地鼓勵他,今天比昨天有進步,作業比昨天寫得好,還比昨天快了8分鍾;或者告訴他,老師今天布置的作業比昨天多好多,可你花的時間就比昨天多了10分鍾;或者表揚他,別的同學都要爸爸媽媽看著才寫作業,你寫得好還不要爸爸媽媽看。小孩子在誇獎中,會逐步樹立自信。值得家長注意的是,鼓勵一定要實事求是,千萬不能誇大其詞;同時,還要適可而止,否則,將會適得其反。
4.和孩子簽訂合同
李慧的兒子安安今年上小學四年級,曾經為兒子做作業愛磨蹭而發愁的她現在不愁了。安安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就經常把本該20分鍾能完成的作業,非得磨蹭一個小時才能完成。曾經看過一些國外家庭教育經驗的李慧,突然想到了親子教育合同。於是,經過與兒子的協商,兩人簽訂了包括以下內容的合同:
甲方:兒子
乙方:媽媽
甲方必須承擔的義務:
(1)保持正確的讀寫姿勢(一尺一拳一寸),控製看電視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
(2)自覺主動地完成每日老師布置的作業。
違反第1項,媽媽有權采取強製措施;違反第2項,剝奪雙休日的交往娛樂機會。
乙方必須承擔的義務:
(1)孩子寫作業時,媽媽不許在旁邊不停地察看、批評,影響孩子寫作業;做作業不會時,媽媽不許發脾氣、打孩子,要耐心講解;
(2)雙休日要給孩子充足的玩耍時間,周五晚上給孩子自由,不能硬性規定必須9點睡覺,允許孩子周六睡懶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