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水的呼喚5
毛澤東主席關注的南水北調,很快就列進了國家建設的議事日程。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水利工作的指示》,指出“全國範圍的較長遠的水利規劃,首先是以南水(主要是長江水係)北調為主要目的,即將江、淮、河、漢、海各流域聯為統一的水利係統的規劃……應加速製定”。
1959年2月,中科院、水電部在北京召開西部地區南水北調考察研究工作會議,確定南水北調指導方針:“蓄調兼施,綜合利用,統籌兼顧,南北兩利,以有濟無,以多補少,使水盡其用,地盡其利。”
1958年到1960年,中央先後4次召開全國性的南水北調會議,製定了1960年至1963年南水北調工作計劃,提出在3年內完成南水北調初步規劃要點報告的目標。
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由於中國開展“文化大革命”,風雨飄搖,人心動蕩,此事便擱置下來。
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興建把長江水引到黃河以北的南水北調工程”,正式確定興建南水北調工程,並提上國家議事日程。
1980年7月22日,時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的鄧小平視察丹江口水利樞紐工程,詳細詢問丹江口水利樞紐初期工程建成後防洪、發電、灌溉效益與大壩二期加高情況。
1984年11月,《南水北調東線第一期工程設計任務書》編製完成。
1991年3月,七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八五’期間要開工建設南水北調工程”。
1992年10月12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說:“集中必要的力量,高質量、高效率地建設一批重點骨幹工程,抓緊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南水北調、西煤東運新鐵路通道等跨世紀特大工程的興建。”
1995年12月,南水北調工程開始全麵論證。
1996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南水北調工程審查委員會,鄒家華任審查委員會主任,薑春雲、陳俊生、錢正英任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科研設計、谘詢單位,大學,南水北調工程規劃責任單位淮河、長江、黃河水利委員會,以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陝西、山東和江蘇8省市主管副省市長、計委和水利廳局負責同誌組成,共86人,另聘專家40餘人參加專題審查工作。
2000年9月27日,國務院召開南水北調工程座談會,時任總理朱鎔基指出,南水北調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務必做到“先節水後調水,先治汙後通水,先環保後用水”(簡稱“三先三後”原則)。據此,有關方麵和部門對《南水北調工程總體規劃》進一步做了調整和加強。
2000年10月9日至11日,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中指出:“加緊南水北調工程的前期工作,盡早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