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例介紹
汪某,男,4歲,幼兒園中班,從小就睡眠不安,出生後即需母親抱著搖著才能入睡,一放在床上就醒、哭叫,後來其母將其放在自己身上拍哄,則可以入睡幾小時,因此,父母隻好整夜輪流抱在手上。到2歲時還不肯自己睡覺,要媽媽陪著一起睡,且夜間易驚醒,睡不香。有時夜間醒來,看到身邊沒人還會哭鬧,有時一個晚上要醒好幾次。白天一切情況如常,膽小、怕羞,對家長依賴性大。由於患兒是住在祖父母家,其母唯恐他吵鬧影響祖父母休息,所以盡量避免孩子哭鬧。
患兒係第一胎,足月順產,母孕時身體健康。
體格檢查:一般情況及發育營養良好,心肺及腹部檢查未見異常體征發現。
精神檢查:神誌清,接觸被動,數問一答,口齒清晰,稱晚上需爸爸媽媽陪著睡,一個人睡覺害怕,說話時依偎在母親身邊,很怕羞的樣子,智能好,無異常發現。
心理測驗:兒童行為檢核表顯示社會退縮、焦慮等因子分升高;幼兒氣質量表顯示孩子為中間偏麻煩型氣質;兒童智力篩查量表顯示兒童發育商正常。
@@@二、臨床診斷
非器質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診斷依據:典型的臨床症狀及心理測驗結果;符合有關非器質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的診斷標準(ICD-10)。其診斷要點是:(1)個體的睡眠—覺醒形式與特定社會中的正常情況及同一文化環境中為大多數人所認可的睡眠—覺醒節律不同步;(2)在主要的睡眠時間失眠,在應該清醒時嗜睡,這種情況幾乎天天發生並持續1個月以上,或在短時間內反複出現;(3)睡眠量、質及時序的不滿意狀態使病人深感苦惱,影響了社會或職業功能。
@@@三、案例分析
睡眠—覺醒節律障礙可定義為:人體睡眠—覺醒節律與環境所允許的睡眠—覺醒節律之間不同步,從而導致病人主訴失眠或嗜睡。非器質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僅適用於心理因素起主要作用的那些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兒童非器質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病例特點:嬰兒早期發育成熟的標誌之一是晝醒夜眠睡眠節律的建立。多數嬰兒在3個月時能達到每晚無間隔地睡眠5小時以上,夜醒是指兒童不能連續地整夜睡眠,在嬰幼兒期多見。夜醒兒童常表現為夜間易驚醒,睡不香,有時還有夜間哭鬧等現象。有的嬰兒則表現為不願上床入睡,要求父母抱著、搖著或講故事。這些現象常與夜醒相伴隨。根據患兒夜間哭鬧、不易入睡,排除腹痛、上呼吸道感染所致夜間哭鬧等症狀不難診斷。
其形成因素分生理性和社會心理性因素兩類。生理性因素包括兒童大腦發育不成熟及氣質特征等;社會心理性因素包括撫育方法不當或發生應激性生活事件。一般應激性生活事件有家庭中的矛盾衝突,父母不和;母嬰分離及父母的焦慮、抑鬱情緒;遷居、旅行、生病以及睡前過度興奮等。而撫育方法不當有父母對嬰兒的睡眠過度關注和照顧;采用搖、抱著入睡;睡前喂食等方式幫助入睡者等。這些因素可影響晝醒夜眠的睡眠節律的形成,影響了兒童睡眠節律的建立,使嬰兒養成不良的睡眠習慣,出現兒童非器質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四、治療及幹預
(1)幫助父母尋找兒童非器質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可能的病因,給父母以安慰、解釋、指導,消除其焦慮、抑鬱心情,幫助其建立糾正患兒睡眠障礙的信心,合理解決其家庭矛盾及生活應激事件。
(2)培養良好的睡眠習慣:幫助父母建立一個規律的上床製度,創造良好的睡眠環境,保持臥室安靜、光線較暗;改變不良的撫養方式,如兒童一哭就去抱、拍、喂食等。
(3)行為治療:一般采用消退法,父母應對夜醒行為有意識地忽視,讓兒童學習自行入睡。對患兒的哭鬧不予理睬的幹預方法,許多父母可能無法接受,但它確實有效。另外,我們也可采用“按時喚醒法”進行糾正,其做法是先了解兒童一般夜醒規律,然後安排在其自然覺醒之前15~30分鍾將其喚醒、喂食,再令其入睡。
(4)藥物治療:嬰幼兒期很少出現真正的“失眠症”,因此原則上對兒童的夜醒不需給予安眠藥。對個別睡眠太少、父母又極度焦慮的,開始治療時可給予佳靜安定0.2~0.4mg,每晚服一次,連用數晚。藥物治療需醫生指導。